高血压病治疗的三大原则
血液在血管内流动,对血管壁产生的侧压力称为血压。人的血管分为动脉和静脉两种,因此血压也有动脉血压和静脉血压之分。静脉血压因为数值很低,用血压表是测不出来的,所以我们常说的血压是指动脉血压,用血压计在肪动脉上测得的数值来表示。一般来说,循环动脉血压高于正常标准就称为高血压。高血压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继发性高血废也称之为症状性高血压,是指在某些疾病过程中作为症状之一而出现的。该类高血压只占高血压患者的10%左右;而我们平常所说的高血压是指原发性高血压,占高血压思者的90%以上。原发性高血压一般称为高血压病,继发性高血压称为高血压.因此高血压和高血压病不能说是一向事。
高血压病治疗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是长期性原则,缓进型高血压病发病缓慢,病程常达二三十年以亡,必须坚持长期治疗才能控制或延缓病情发展,防止或延缓心脑肾等并发症的发生。
二是个体性原则,由于高血压病由一种或多种因素所致,每个患者情况都不尽相同;在药物治疗中患者的敏感程度也存在着个体差异,故必须遵循个体差异原则。
三是综合性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强调综合性治疗措施,不要过分强调或单纯依赖降压药物。因为非药物治疗也有一定疗效,持别是在早期高血压的防治中尤为重要。(责任编辑:黄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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