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 发表于 2004-4-19 19:46:13

张天宇

自本网站创立以来,有人被关进过社区监狱么?如果有,我们可以根据先例来判定是否应该把张天宇先生投进社区监狱。

羊角锤 发表于 2004-4-19 20:48:45

张天宇

    据我所知本站还没网友被关进监狱,而且狱长之职暂时空缺无人担任,发起投票的目的在于教育老张关注网友们对他贴子的反映,并以平和的心态接受网友们的意见。

方文 发表于 2004-4-19 21:01:58

张天宇

保释费太贵了!一般网友根本出不起。否则如果张天宇先生深陷囹圄,我愿意出钱保释。

张天宇 发表于 2004-4-19 22:38:28

张天宇

我行我素不为妄人所左右!
羊角锤我教您一招:您可以多做几个马甲,一个马甲投一票不就达到目的了吗?

好姐姐 发表于 2004-4-19 22:56:54

张天宇

你们也太过分了!张医生的观点你们不同意也就罢了,毕竟人人的想法不同。但是楼主你们不该滥用权利!!不觉得无聊吗?!?!

上官腾云 发表于 2004-4-20 09:28:58

张天宇

[这个贴子最后由上官腾云在 2004/04/20 09:30am 第 1 次编辑]

下面引用张天宇买的帖子:"凡是我的徒弟不要参于羊角锤投票活动,让羊角锤充分表演。"不好意思张打师

浅滩无鱼 发表于 2004-4-20 14:32:20

张天宇

    我反对。反对理由并非是认同张老的观点。而是人性化的问题。就是在我国有关法律,也体现民主的,为什么一个论坛不能体现民主。张老的理论不能接受,持反对者大不了不点击他的文章就是,何必要“进入监狱”?如果要进入监狱,应该有进入监狱的充分理由。(比如,在论坛顶上告戒:触犯了哪些论坛规则需要进入监狱的)。如果仅仅是观点理论不统一就要进监狱,请问谁还敢说自己的理论见解?大家不都搬书说话算了,如果这样怎么会进步?“互相切磋,共同进步”不是成了空谈?
   至于现实中张老是否无证行医,属于地方行政执法机构的问题。不属于论坛讨论之例,网络上还是学生的人多的是,他们不但没有行医资格,连执业资格证书都没有,是不是他们就不能发表代表他们自己的言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张老:您希望别人尊重您,您就得学会先尊重别人。您如果不尊重别人,别人没有理由来尊重您。如果您真的是1937年出世的人,经历了多少风浪,难道这个基本的做人准则都不明白?论坛中朋友对您善意的批评也该虚心接受。不要用文革那种“戴帽子、抓辫子、打棍子…”的思维方法来看待事物。

会联想的风 发表于 2004-4-20 20:29:16

张天宇

赞同鱼的看法。

张天宇 发表于 2004-5-4 14:32:28

张天宇

同意       6 票数 33.3% 
中立       1 票数 5.5% 
反对       11 票数 61.1% 
~~~~~~~~~~~~~~~~~~~~~~~~~~~~~~~~~~~~~~~~~~`
从票数上看羊角锤您是输定了,您虽然是个总版主,但是您并不是坚持真理的人,您是违背大医论坛规章制度的,是不得人心的、是不公正的、是个失败者。这是您心胸狭窄的后果。
不过我很佩服您——您没有做马甲。
但是我知道您是不会对我承认错误的,这是您人格决定的。

刘养元 发表于 2004-5-5 19:35:01

张天宇

首先说一句,我不是刘养元。我是他的助手。
各有各的看法,网络人人平等。
言论自由。
如果论坛一有反对的声音就将人关了或封ID,那么还算是言论自由吗?更何况他又没有乱灌水。
至于张先生的那个电脑方面的问题,加我QQ241588441。我是学这个方面的,或许我们可以共同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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