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于太阳病上篇条文排列次序的理解,大体上是对的。只是对于具体的条文排列规律,尚有进一步深入探讨之必要。《伤寒论》全书的条文排列,自有其规律可循,也是有充分证据的——这是我们以后的话题.
你提出的疑问,据我所知也是前人尚未有提出者,足可见你读《伤寒论》,已初步具备独立思考之精神。而这一点正是研究《伤寒论》必不可少的前提。
下面回答你提出的第1,2,3条条文的疑问。
首先,恶寒是伤寒与中风共同具有的症候,这是毫无疑问的。除第1条眀示此意外,还有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可以为证。但是,为什么宣示中风证的第2条,却是“恶风”,而不是恶寒?这就要详细推求一番,才能知晓其中的原委。
中风证分为虚证与实证两端。风邪侵袭肌腠 ,初则闭表,表现为恶风或恶寒而无汗的症候,是为实证。然而,风为阳邪,善行数变,(数读如“数脉”之数,数者有急迫的意思。)故虽闭而不能持久,迅即化热汗出,一旦汗出即转为兼具恶风症候的虚证。
实证可以用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以及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为证。这两条都是中风证,但都有无汗的症候。从这两条对比可以看出,第35条病情较轻,所以恶风。第38条比前条病情为重,所以恶寒。由此亦可见,中风实证亦有轻重之分。轻者恶风,重者表邪闭郁为甚,内热无以发泄故恶寒。虚证则汗出而恶风。临床所见,外感证中,凡汗出者多见淅淅恶风,而不能有恶寒。恶寒必然与表闭无汗有关。所以第38条又有:“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此言中风有虚症的汗出恶风并且在同一条文中,同时出示虚实两端,以作为对比。大青龙汤方后又注:“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复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亦可知中风无汗为实,汗出即转为中风虚证。
又,第39条:“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可知同为伤寒证,轻者身重,重者方有恶寒症候,正与中风实证之重者方有恶寒相同。
其实,风中经络引起的半身不遂、口眼歪斜的中风病,与《伤寒论》里的中风证,虽有风中皮毛腠理与风中经络的深浅不同,但都是风邪为患并且也分为虚实二证,这一点则无二异。其实证之无汗与虚证之汗出,正与《伤寒论》完全相同,也为医者所熟知。《伤寒论》旧注诸家囿于第2条的“汗出恶风”,以为在《伤寒论》中,凡是中风皆为汗出恶风,而不知道还有无汗的中风实证,正反映了研究《伤寒论》理论不与临床相结合的缺点由来已久。
至于为什么第2条只言汗出的虚证而不及无汗的实证,有两个原因:
第一,风性疏泄,故自汗出为其“标准状态”,可以称为常例,。无汗只是暂时现象,可称为变例,因而以常例列于首论中风证的本条,是很自然的事情。
第二,第2条与第3条具有对比的性质,故以伤寒的无汗恶寒与中风在“标准状态”情况下的汗出恶风对举。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在原则上,太阳病伤寒与中风都有恶寒的症候。这是第1条的含义。
中风证有虚实之分。实证无汗,其重者恶寒,轻者恶风;虚证恶风、汗出而无恶寒症候。但风性疏泄,以虚证的汗出为其常例。故以常例列为首论中风证的第2条。
另外,还有一点应该说明,恶寒虽然是伤寒与中风的共同症候,但并不等于太阳病伤寒也同时存在恶风。前贤常认为恶寒之中已包含恶风的意思,如吴谦释第35条时云:“未有恶寒而不恶风,恶风而不恶寒者。”但考察《伤寒论》有关条文,这一说法却得不到证据支持,因此应予否定。
孙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