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文涛 发表于 2004-9-17 20:50:35

中药技术发展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

常识告诉我们,技术因为市场的存在才得以快速发展。当我们对中药技术市场进行深入的考察以后,就会发现现有的中药技术发展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因而不利于中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市场是由供给和需求双方构成
构成市场的两个最基本方面,供给方和需求方法律地位必须是平等的。他们能够按照自身的商业利益要求,来确定所能给予对方的价值评价。也就是说,供给和需求之间通过利益计算,来最终确定某项技术的市场成交价格。在技术市场中,如果赋予了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权利,或者具有这样的倾向,那么这种技术市场就是不正常的、扭曲的。
在中药技术市场中,供给几乎被顶级学者垄断。他们主张按照他们心中的规则来首先确定技术的可行性,也就是方剂的审核。由于彼此心中的原则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经常出现顶级学者之间互相被认为处方不合理,甚至偶尔把自己曾经使用过的处方也确定为不是中医开的处方。这样的事情所以发生,是因为企业无论在哪里购买了技术,都必须到顶级专家(新药评委)那里重新购买一次,名曰做工作。如果不做好工作,那么就无法最终通过中药的审批。所以,在这个技术市场中,少数名人不仅垄断的技术供给,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技术需求方是否有机会发展技术,而这种对企业的前途的决定往往就在于他们心中的一念之间。因此这个市场是不健全的。
二、垄断技术市场的理由
顶级专家所进行的这种技术垄断是基于以下理由:
1、中药的安全性差
专家提出必须由他们进行严格审核新药开发的基本理由,是出于对人民健康的考虑,出于对中药安全性的考虑。如果这一理由成立,那么由他们所编写的教材上所介绍的辩证施治法则,本身也就让人怀疑了:假如按照那教科书说的办法就是安全的,那么他们所要再次进行的否定理由就根本不成立。千百年来,中医按照中医药的基本原则为人治病早已经被证明为安全的,所以认为中药安全性差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2、专家必须对疗效负责
专家提出必须由他们进行严格审核新药开发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出于对疗效的考虑。新药审评专家普遍认为,现有的新药低水平科研现象严重,只有由他们把关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然而低水平的科研泛滥,正是在专家们的严格审核下发生的。如果还让这些专家把关,凭什么来保证低水平科研不再屡屡发生?让我们凭空相信这些专家的品质突然变好了吗?让我们相信这些曾经猛劲制造低水平科研的名人,忽然就能够想出了大量的高超技术了吗?所以这一理由仍然是不能成立的。
3、提高科研水平的需要
专家提出必须由他们进行严格审核新药开发的还有一个重要理由,那就是提高科研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的需要。但是我们不应该把整个中药行业变成了服务于专家的行业,而应该是让专家变成服务于行业的专家——长期垄断造成了专家反客为主的病态心理。社会对药品需要的是疗效,而不是专家心中的科技含量。专家不能保证疗效,又要来保证科技含量。科技含量如果不能治病,对患者来说又有什么用? 在非典时期专家所提出的方案,一瞬间忘记了所有的科技含量问题,完全采用了传统的制造方法,也就是煮汤药。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清楚,平时要求的很多高技术含量,不过是专家为了变戏法所使用的毯子:戏法灵不灵,全靠毯子蒙。
三、少数专家垄断中药技术开发后果严重
专家为巩固其技术垄断地位所作的种种呼吁,严重的危害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危害了中医药科学的进步。
1、损坏了中医药的形象
知名专家热衷于宣传中医药的危害性,与中药已经被应用了千百年的真实情况不符。虽然中药的副作用也时常发现,如同很多食品对某些人也同样不适合一样,是一种必然的现象。比起西药的副作用,或者西药发生的问题,中药的安全性是非常显而易见的。正是因为这种安全性,在发现了很多问题中药的美国,中药可以作为保健品而不需要审批,可以直接被应用。可见现有的技术市场的畸形,已经使很多专家走向了破坏中医形象的一面。
2、剥夺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发现权力
技术的发明者,即使通过实验数据证明自己的发明是卓越的,可仍然不能仅凭这些来说明自己的中药技术研究是合理的。只有权威专家的肯定才可以。这种很难让人理解的情况实际上就这样长期存在着。这从本质上就是剥夺了他人的发现权利。
3、挥霍了企业资财
比如对中药的工艺评价,专家们在一起热衷于探讨工艺是否合理,其中一个常用的理由是:这样的工艺设计有效成分的浸出率只能达到80%,因而浪费了原料,所以不能通过审批。
厂家浪费的原料往往产量很大,价格低廉。而采用了所谓的新工艺,节约了少量的原料,却大大加剧了工艺的复杂程度。从经济的角度上看,从疗效的角度上看,先进的工艺都是没意义的,它的意义仅在于从所谓的技术角度上看是先进的。
用变戏法的毯子蒙骗世界的结果,浪费了企业大量的财力物力。也同时让企业不得不俯首于这些名家的脚下。
四、如何建立完善的中药技术市场
要完善中药技术市场,就必须清楚专家只是技术市场的供给方,他们应该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和其他技术供给者进行比较,来争取需求方的认可。所以有两点必须做到:
1、技术的评价者和研究人员不能兼职
任何一项运动,如果能够成为一个奥运项目,场上的运动员就绝对不能让他再兼职裁判员。无论这个运动员的品质有多好,即使像邓亚平一样让人信任,她参加比赛时也不能让她同时兼任裁判。体育运动的常识告诉我们,把运动员和裁判员分开,仍然要防止黑哨,绝对不可以用运动员的品质来说明他可以在比赛时兼任裁判。所以,中药技术的评价者,绝对不可以成为这一市场的竞争者,否则就会危害这个市场,影响这个市场的正常发育。
2、技术评价的指标必须客观化
否定别人的理由谁也听不懂,用自己主观的想法来否定客观的数据,这些都是中药科研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多年来已经影响了整个中药技术的进步,影响了整个中药产业的发展。
当所有对别人的限制也同时限制自己的时候,顶级学者就会站在一个普通科研工作者的角度,来重新评价自己所提出的中药种种不安全性是否真实,来重新评估对中医的种种限制是否真的有依据。那时候,这些专家的主张才有可信度。

vsha2110 发表于 2014-4-21 06:59:49

没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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