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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化疗口服药有哪些 肺癌化疗药物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2015-12-2 18:38| 发布者: 千鼎互联| 查看: 5| 评论: 0

  很多肺癌患者到了晚期的时候都会依靠化疗的方法来达到长期生存,而化疗也是需要用到不少药物的。那么肺癌化疗口服药有哪些?肺癌化疗药物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肺癌化疗口服药有哪些?
  肺癌的常用化疗药物:酰胺(CTX)、异环磷酰胺(IFO)、阿霉素(ADM)、长春新碱(VCR)、长春花碱(VBL)、依托泊甙(VP16)、威猛(Vumon)、卡铂(CBP)和甲氨蝶呤(MTX),为SCLC肺癌常用化疗药物,单药复发率(RR),在30%~60%间。NSCLC由于存在细胞的异质性、耐药性及个体差异等因素,制约了NSCLC的疗效的进一步高,为今后有待研究的方向。
  肺癌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三种,手术、放疗、化疗。单纯化疗有很大的副作用,常会引起呕吐,脱发,厌食,白细胞降低,免疫力下降等症状,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杀死了大量的正常细胞,从某种程度上讲,反而促进了癌细胞的生长。在化疗期间配合建议服用硒维康口嚼片,对白细胞减少有防护和治疗作用,增强免疫功能,可有效防止白细胞和红细胞下降,改善睡眠,减少脱发,明显减轻病人放化疗期间的痛苦。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也有利预防癌症复发和转移。
  肺癌化疗药物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1、目前,肺癌的化疗,一般不能达到根治,故在化疗的一定阶段,应配合手术或放射治疗,以加强肿瘤局部或区域性控制。同时,化疗时,应尽可能根据病人的耐受情况给予较高剂量。对肺癌的化疗来说,一定程度的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是难以避免的,疗程数也应根据病人的反应、疗效适当加大,尽可能争取达到完全缓解。
  2、疗程的间隔,由于现存药物毒性作用在停药后,常可延续数周,每个周期间,要间隔进行自开始化疗日算起,每隔4~6周进行,但必须使药物毒性反应消失后,再用下一个疗程。
  3、化疗过程中的停药或换药指征:治疗1~2疗程病变仍进展,或虽趋于稳定,但在休息期再度恶化。毒性反应达3~4级,对病人健康有一定威胁。有并发症发生,如发热>38度,或有出血倾向等。
  以上都是化疗相关药物的介绍,同时为病者们也讲解了一些化疗期间药物使用方面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患者们了解之后可以更好的帮助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