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从新-卷六草部 水草类 石草类 苔类-石斛
2015-12-5 23:56| 发布者: 白色叹号| 查看: 6| 评论: 0
平胃气、除虚热。 甘淡微咸微寒。平胃气。(宗 曰:治胃中虚热有功、雷 曰:石斛镇涎。)除虚热。(别录曰:逐皮肤邪热。)安神定惊。疗风痹脚弱。自汗发热。囊湿余沥。长于清胃除热。惟胃肾有虚热者宜之。虚而无火者。不得混用。光泽如金钗。股短、中实。味甘者良。(温州最上、广西略次、广东最下。)长虚、味苦者。名木斛。服之损人。去头根。酒浸。恶巴豆。畏僵蚕。细锉水浸。熬膏更良。(宜于汤液、不宜入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