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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六-震烧木

2015-12-6 09:25| 发布者: 雪贝贝| 查看: 4| 评论: 0

(《拾遗》)
【释名】霹雳木。
时珍曰∶此雷所击之木也。方士取刻符印,以召鬼神。周日用注《博物志》云∶用击鸟影,其鸟必自堕也。
【主治】火惊失心,煮汁服之。又挂门户,大厌火灾(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