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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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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序例上-六腑六脏用药气味补泻

2015-12-6 17:23| 发布者: 白色叹号| 查看: 8| 评论: 0

肝、胆(温补凉泻。辛补酸泻。)心、小肠(热补寒泻。咸补甘泻。)
肺、大肠(凉补温泻。酸补辛泻。)肾、膀胱(寒补热泻。苦补咸泻。)
脾、胃(温热补,寒凉泻,各从其宜。甘补苦泻。)三焦、命门(同心。)
张元素曰∶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所胜平之。故云∶安谷则昌,绝谷则亡。
水去则营散,谷消则卫亡,神无所居。故血不可不养,卫不可不温。血温气和,营卫乃行,常有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