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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疗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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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疗本草-卷中-蟹

2015-12-6 22:46| 发布者: 王牌胡汉三| 查看: 7| 评论: 0

(一)足斑、目赤不可食,杀人。〔证〕
(二)主散诸热。(又堪)治胃气,理经脉,消食。〔嘉·证〕
(三)蟹脚中髓及脑,能续断筋骨。人取蟹脑髓,微熬之,令内疮中,筋即连续。〔心〕
(四)又,八月前,每个蟹腹内有稻谷一颗,用输海神。待输芒后,过八月方食即好。
(未输时为长未成)。经霜更美,未经霜时有毒。〔嘉·证〕
(五)又,盐淹之作 ,有气味。和酢食之,利肢节,去五脏中烦闷气。其物虽恶形容,食之甚益人。〔嘉·证〕
(六)爪:能安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