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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谈王清任与唐宗海血证理论异同(交流探讨)

2015-11-28 18:17| 发布者: 岚峰pisces| 查看: 7| 评论: 0

摘要: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血证,是祖国医学特有的病证名称。临床以血液不循常道,或上溢于口鼻,或下泄于前后二阴,或渗于肌肤等血液循行途中以及其质与量的异常变化为表现。 《灵枢•决气》指出血的生 ...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血证,是祖国医学特有的病证名称。临床以血液不循常道,或上溢于口鼻,或下泄于前后二阴,或渗于肌肤等血液循行途中以及其质与量的异常变化为表现。

《灵枢•决气》指出血的生成时说:“中焦受气取汁,变化为赤是谓血。”《难经》在《内经》基础上发展了有关认识,如“脾主裹血,温五脏。”首次提出了脾有统摄血液,勿使外溢的生理功能,为后世医家对许多出血性疾病可从脾而论、从脾而治等提供了理论依据。

张仲景根据《内经》“血实者宜决之”“结者散之”的理论,提出了瘀血“当下之”。隋•巢元方则指出脏腑虚损是出血的重要原因,尤以心、肺、肝诸脏为主。

明•虞抟所著《医学正传》在《内经》的基础之上集各出血病证,首归为“血证”立论。据此,后世医家对各种出血病症均以“血证”论之。

至清,王清任著《医林改错》一书,其中列举了50多种瘀血证,创立了22首活血化瘀方,基本完善了血证证治而其中又以活血化瘀对后世影响较大。

王清任在对血证的治疗方面基本传承了张仲景“当下之”的理论。他认为人身无非气血,而有形之血的异常反映就表现在疾病方面。所以他比较重视活血化瘀。例如他在活血化瘀第一方“通窍活血汤”的治则中提出头发脱落是“皮里肉外血瘀,阻塞血络,新血不能养发”,“无病脱发亦是血瘀”;眼疼白珠红是“血为火烧,凝于目珠”;糟鼻子“红色为瘀血”;耳聋年久、白癜风、紫癜风、紫印脸、青记脸如墨、牙疳、口出臭气、妇女干劳、男子痨病、小儿疳证都可以血瘀来论治。血瘀可以导致局部瘀血——皮肤上的烙印;血瘀可以引起气血不荣——脱发、痨病,耳聋年久,应久病则瘀之说;血瘀使中焦的气机不畅——牙疳、口出臭气。这些论点丰富了血证证治的内容,体现了中医“治病求本”这一辨证论治的根本原则。

近代,唐宗海所著《血证论》为论述血证的专书,对各种引起出血的病因病机、辨证论治、用药禁忌及预后均有论述。关于血证的治疗方法,唐宗海认为汗法,在血证是禁忌的;而吐法,尤为严禁;下法,可商用之;至于和法,最为血证第一良法。尚有补法,但也有宜有忌,最理想者,惟以甘寒方药,滋其阴而养其阳,使阴平阳秘,气血调和,败失血可止,而复其本位。血证的预后,前人多有记载,而唐宗海氏认为,“气之平否”是血证预后转归的先决条件,他说:“夫载气者,血也;而运血者,气也。人之生也,全赖乎气。血脱气不脱,虽危犹生。一线之气不绝,则血可徐生复还其故,血未伤而气先脱,虽安必死。”至于具体方药,唐宗海提出的止血、消瘀、宁血、补血的治血证四法,以“止血为第一要法”,因“血之为物,热则行,冷则凝,见黑则止,遇寒亦止。”消瘀为第二法,在止血的同时在考虑祛瘀,即活血止血。在止血消瘀之后,必须宁血,以防其血复濡动而至。血之不安,皆由气之不安所致,故宁气即是宁血。出血之后,去血既多,阴血无有不虚者。阴者阳之守,阴虚则阳无所附,久且阳随而亡,故“补虚为收内之法”。

一、二人对血证共通的认识

1.1辨证方面

辨证方面两位都提出以气血为纲的辨证理论。王氏丰富和发展了《素问•至真要大论》:“必先五胜,疏其气血,令其条达,而致和平。”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审其阴阳,以别柔刚;定其气血,各守其乡。血实者宜决之,气虚者宜掣引之。”有关气血的学说,指出:“治病之要决,在明白气血,无论外感伤内……所伤者无非气血。气有虚实……血有亏瘀”[1]。唐氏也认为,气血是构成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如《阴阳水火气血论》篇云:“人之一身不外阴阳,而阴阳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气血。”同时认为,气血二者彼此依存,彼此为用,如《吐血》篇云:“其气冲和,则气为血之帅,血随之而运行;血为气之守,气得之而静谧。”二者在病理状态下又互相影响。如《吐血》篇云:“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反之,血瘀必碍气行,而致气滞。

1.2治则方面

两位医家都认为血证的主证是瘀,对于血证的治疗要以活血化瘀为主。对此王清任创立了诸如通窍活血法、理气活血法、补气活血法、通阳活血法、祛风散寒活血法等治疗法则。唐宗海认为,离经之血是为瘀血。《吐血》篇云:“其离经而未吐出者,是为瘀血。”《瘀血》篇更加明确指出:“世谓血块为瘀,清血非瘀,黑色为瘀,鲜血非瘀,此论不确,盖血初离经清血也,鲜血也。然既是离经之血,虽清血鲜血,亦是瘀血”。提出“凡治血者必先以祛瘀为要”的治则,他认为瘀血阻滞必然影响新血之化生,只有祛除瘀血,使经脉通畅,血运旺盛,脏腑得养,自能化生新血。故《吐血》篇又云:“旧血不去,则新血断然不生”,“瘀血之去,乃新血日生。”所以他提出的四法中无不包涵着祛瘀的主旨。

二、二人对血证证治的不同认识

2.1治则方面

王清任在治疗上主以活血逐瘀,基本上是直折其瘀。自创活血化瘀方剂中,直接以“活血逐瘀”命名的就有8首兼以益气、解毒、除痹等法则,与著名的补阳还五汤构成了活血化瘀法的基础方剂。

唐宗海以四法立论,首倡“存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提倡治血以和为贵。他汲取了《内经》、仲景以及历代医家论治血证的学术精华,相互联系,相互为用,以止血扶正为原则,法法既不离治血,又不离治气。此乃实为通治血证之大纲。

2.2用药方面

《医林改错》活血化瘀类方的组方特点之一,是以桃红三物(四物去生地)为活血化瘀的基本方,再结合瘀血所在的部位、性质及病因等配伍相应的药物组成不同的方剂。故《医林改错•方叙》说:“立通窍活血汤,治头面四肢、周身血管血瘀之症;立血府逐瘀汤,治胸中血府血瘀之症;立膈下逐瘀汤,治肚腹血瘀之症。”例如血府逐瘀汤,主治血府(胸中)血瘀之症,故由基础药物配伍枳壳、桔梗、柴胡等行气宽胸之品,引导活血药入胸中血府,再加牛膝引血下行,佐以甘草调和诸药而成。再如通窍活血汤主治头面诸窍、周身血管血瘀之症,故用桃红、赤芍、川芎为基础,加入芳香走窜之麝香、老葱、鲜姜、黄酒,使诸活血药向上、向外走窜分布,充分发挥通窍活血的作用,再佐以大枣安胃和中。王氏5个逐瘀汤,均以瘀血所在部位结合治法(逐瘀)命名,正好体现了这种用药规律。

唐氏亦强调按血瘀之部位选方用药,但用药终是不同。如《吐血》篇中云:“瘀血著留在身,上下内外又各有部分不同,分别部居,直探巢穴,治法尤百不失一。审系血瘀上焦,……宜用人参泻肺汤加三七、郁金、荆芥,使上焦之瘀一并廓清;血瘀中焦……宜用甲己化土汤加桃仁、当归、姜黄主之;血瘀下焦,……宜归芎失笑散主之”。《血证论•瘀血》亦云:“瘀血在里……四物汤加酸枣仁、牡丹皮、蒲黄、三七、天花粉、茯苓、枳壳、甘草……;瘀血在腠理……柴胡汤加桃仁、红花、当归、荆芥治之;瘀血在肌肉……犀角地黄汤加桃仁、红花治之,血府逐瘀汤加醋炒大黄亦可治之也。”

《血证论》中虽无唐氏自创新方,但对前人成方之加减运用颇为灵活,甚为妥贴。如对小柴胡汤之应用,就此形成了唐氏治血重在治肝的理论。(参见《唐宗海血证治肝十二法》)

此外,容川用药十分推崇以大黄治疗实证吐血。谓“大黄一味,既是气药,既是血药,止血而不留瘀,尤为妙药。”同时认为,大黄为活血化瘀之良品,谓“大黄一味,能推陈致新,以损阳和阴,非徒下胃中之气也,即外而经脉肌肤躯壳,凡属气逆于血分之中,致血有不和之处,大黄之性亦无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