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逍遥游》篇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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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22 | 回复0 | 2004-4-11 0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逍遥游》篇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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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观点其实只是庄文的表面印象,并未深入到庄子的寓意。一则,它把大鹏与斥晏鸟作两极境界的分别,与庄子固有的齐同万物的思想相违背;二则,视大鹏为逍遥者,泯灭了“圣人无己”与“鲲鹏培风”的界限,也即泯灭了有形与无形,有待与无待的根本区别,因为大鹏的高飞南冥不同于至人的以游无穷,它是有限的飞,是有待于风的飞。所以这种观点同第一种观点一样,同样不符合《逍遥游》的篇旨,同样不可取。第三种观点以今人王厚琛、朱宝昌为代表,认为前两种观点均是庄子思想中所包含的,应该同时从这两种观点出发来理解《逍遥游》中的鹏、晏鸟关系。
  他们指出,庄子的思想体系是由其“方法论”与“逍遥论”即“无为论”共同组成的。从方法论上看,鹏、晏鸟无异,均为逍遥,从无为论上看,鹏、晏鸟有别,鹏为逍遥,晏鸟不逍遥。以向、郭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是从方法论方面来说的,讲的是怎样逍遥的方法论问题;以王仲镛、朱桂曜为代表的第二种观点是就庄子的无为论来说的,讲的是逍遥境界方面的问题。
  “但是不能、也不该以庄周的无为论去否定郭象所讲的庄周的方法论,反过来亦然。”这种观点是对前两种观点的融合与吸收,根据对前两种观点的分析可见,它也不符合《逍遥游》的篇旨。不管从方法论,还是从无为论出发,要在庄子笔下的大鹏并非无待逍遥的形象,所以这种观点仍不可取。第四种观点是以晋人支道林(遁)清人王夫之为代表,承认鹏、晏鸟有别,但同不逍遥。《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支道林“逍遥义”云:“夫逍遥者,明至人之心也。庄生建言大道,而寄指鹏、晏鸟。
  鹏以营生之路旷,故失适于体外,晏鸟以在近而笑远,有矜伐于心内。至人乘天正而高兴,游无穷于放浪,物物而不物于物,则遥然不我得;玄感不为,不疾而速,则逍然靡不至,此所以为逍遥也。”王夫之在其《庄子解》中则分别以“逍”、“遥”二字说明了鹏、晏鸟的区别,他说:“逍者,向于消也,过而忘也;遥者,引而远也,不局于心知之灵也。……鹏游于大者也,遥也,而未能逍也;……晏鸟游于小者也,逍也,而未能遥也。”又说:“小者笑大,大者悲小,皆未适于逍遥者也。”支道林和王夫之关于“逍遥”的解释不尽相合,但于鹏、晏鸟关系的理解却是一致的,都认为鹏、晏鸟皆不逍遥。支氏认为“逍遥”的关键在于“物物而不物于物”,而大鹏和斥晏鸟,一则外无安适,一则内有骄矜,所以皆不逍遥。
  王夫之以为“逍遥”的关键在于忘怀物我,无所依待,而鹏未能忘物,晏鸟也未能无己,所以皆未逍遥。今人张默生、谢祥皓等支持此说。张默生说:“由逍遥游的境界来论,大鹏与蜩晏鸟,同是有待的,同是不自由的。”(《庄子新释》)谢祥皓说:“鹏、晏鸟对照,庄子着意表明的是“小大之辩”,即大与小的差别,但不论是小还是大,均未能进入庄子的逍遥游之境。”(《庄子导读》)二人都肯定了鹏、晏鸟有别,但同不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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