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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类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七·验骨
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妇人生骨出血如河水,故骨黑。如服毒药骨黑,须仔细详定) 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八片,(蔡州人有九片)脑后横一缝,当正直下至发际别有一直缝。 ...
分类:    2015-12-5 22:26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八·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
夫人两手指甲相连者小节,小节之后中节,中节之后者本节。本节之后肢骨之前生掌骨,掌骨上生掌肉,掌肉后可屈曲者腕。腕左起高骨者手外踝,右起高骨者右手踝,二踝相连生者臂骨,辅臂骨者髀骨,三骨相继者肘骨,前可 ...
分类:    2015-12-5 22:26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九·自缢
自缢身死者,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又云齿微咬舌)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面带紫赤色,口吻、两角及胸前有吐涎沫,两手须握大拇指,两脚尖直垂下。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三-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缢
自缢、被人勒杀或算杀假作自缢,甚易辨。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手握、齿露。缢在喉上,则舌抵齿;喉下,则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后有粪出。若被人打勒杀,假作自缢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三-二十一·溺死
若生前溺水尸首,男仆卧,女仰卧。头面仰,两手、两脚俱向前。口合、眼开闭不定,两手拳握。腹肚胀,拍着响。(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投水则手握,眼合,腹内急胀)两脚底皱白,不胀。头髻紧。头与发际、手脚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二·验他物及手足伤死
律云: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伤损条限:手足十日,他物二十日。 斗讼 :诸啮人者,根据他物法。 元符敕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硬,即从他物;若不坚硬,即难作他物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三·自刑
凡自割喉下死者,其尸口眼合,两手拳握,臂曲而缩,(死人用手把定刃物,似作力势,其手自然拳握)肉色黄,头髻紧。 若用小刀子自割,只可长一寸五分至二寸;用食刀,即长三寸至四寸以来;若用瓷器,分数不大。逐件器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四·杀伤
凡被人杀伤死者,其尸口眼开,头髻宽或乱,两手微握,所被伤处要害分数较大,皮肉多卷凸。若透膜,肠脏必出。 其被伤人,见行凶人用刃物来伤之时,必须争竞,用手来遮截,手上必有伤损。或有来护者,亦必背上有伤着 ...
分类:    2015-12-5 22:23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五·尸首异处
凡验尸首异处,勒家属先辨认尸首。务要仔细打量尸首顿处四至。讫,次量首级离尸远近,或左、或右,或去肩脚若干尺寸。支解手臂、脚腿,各量别计,仍各写相去尸远近。却随其所解肢体与尸相凑,提捧首与项相凑。围量分 ...
分类:    2015-12-5 22:22
医学传心录-修订说明
《医学传心录》原是中医大夫钱乐天生前所得的秘本,原书写于清道光年间,封面上载有“上海刘一仁”五字,从内容看,似是刘一仁所著。一九五四年曾由原河北省卫生工作者协会定名《中医捷径》内部出版,作为中医会员的 ...
分类:    2015-12-5 22:22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挣,口开气脉往来,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若死后烧者,其人虽手足拳缩,口内即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亦不拳缩。 若因老病失火 ...
分类:    2015-12-5 22:22
医学传心录-写在卷首
先将抄本传心录一册(共计八十七章)开首十三章先读熟。 用药传心赋一篇,读之药性大概便知矣。 治病主要诀一篇,读之即知每病主药。 引经药二行,盖百病各有经络,药材众多,非所引药,则众药无所依归,反 致生害, ...
分类:    2015-12-5 22:22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七·汤泼死
凡被热汤泼伤者,其尸皮肉皆拆,皮脱,白色。着肉者,亦白,肉多烂赤。 如在汤火内,多是倒卧,伤在手足、头面、胸前。如因斗打,或头撞、脚踏、手推在汤火内,多是两后与臀腿上或有打损处,其 不甚起,与其它所烫不 ...
分类:    2015-12-5 22:22
医学传心录-诊脉传心诀
诊家之要四般脉,浮沉迟数为之则。浮沉轻重指端详①,迟数息中分缓急②。浮而无力即为虚③,浮而有力便为洪。脉沉而无力是弱④,微沉有力是为实。迟而有力滑脉居⑤,迟而无力缓与涩⑥。数而有力为紧弦⑦,数而无力为 ...
分类:    2015-12-5 22:22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八·服毒
凡服毒死者,尸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 甲尖黑,喉腹胀作黑色生 ,身或青斑,眼突,口、鼻、眼内出紫黑血,须发浮不堪洗,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谷道肿 ...
分类:    2015-12-5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