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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服器部第三十八卷 服器之一-箸

2015-12-6 09:15| 发布者: 低头花已谢| 查看: 4| 评论: 0

(《拾遗》)
【释名】箸。
时珍曰∶古箸以竹,故字从竹。近人兼用诸木及象牙为之矣。
【主治】吻上咽口疮,取箸头烧灰敷之。又狂狗咬者,乞取百家箸,煎汁饮(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