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订《中医药条例》 加强对中药市场规管
2017-6-1 10:00| 发布者: 冥朝网络| 查看: 20| 评论: 0
核心提示:香港特区政府近日拟修订《中医药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新规定指特区政府卫生署署长可在指明情况下勒令市场禁止出售某种中药或相关产品,并指示收回,以保障公众健康。相关修订文件将于6月14日提交特区立法会审议。 人民网香港5月3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近日拟修订《中医药条例》及其附属法例,新规定指特区政府卫生署署长可在指明情况下勒令市场禁止出售某种中药或相关产品,并指示收回,以保障公众健康。 相关修订文件将于6月14日提交特区立法会审议。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根据香港现行法例,持牌中药商户须设立和维持一套收回中成药、中药材及相关产品的制度,但在早前的一件司法复核案件中,香港法庭认为特区政府卫生署署长没有法定权力下令收回相关中药产品,故对相关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做出修订,以加强对中药市场的管理。 特区政府在修订文件中建议,违反中医药条例及附属法例者可处罚款十万港元及监禁两年的惩罚。(辜雨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