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总局部署查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
2017-6-26 20:08| 发布者: 亮黑亮黑| 查看: 13| 评论: 0
核心提示:中国工商总局表示,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网页截图) 原标题:工商总局部署查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 据工人日报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杨召奎)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后,国家工商总局今天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部署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自称刘洪斌的“专家”在2014年~2017年期间,先后在多家电视台,以新闻访谈,主持人参与,“专家”证言,消费者现身说法的形式,宣传药品、保健品治百病等等。推销过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助眠晚餐9种药品和保健品。她轮番扮演祖传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御医世家传人兼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等,被网友戏称为“医药广告表演专家”。 据了解,刘洪斌参与推广的产品,产品本身和其生产企业,都留下了一长串的不良记录。参与播出广告的媒体平台,也是屡次被罚又再犯。 工商总局表示,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 目前,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工人日报》2017年06月24日 02版) 【点击相关阅读,关注事态进展】 40条违规广告被要求停播 播出机构整改要“交待”广告主 多部委调查“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事件/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播出 “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假“神医”刘洪斌不具中医医师资格/央视新闻客户端 注意了!变相医药广告,专家无论真假都违法/南方周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刘洪斌无中医医师资格 多部门将严格规范中医医疗广告/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