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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少女网恋失身 男子被判刑5月(1)

2015-12-24 02:32| 发布者: 亮仔| 查看: 8| 评论: 0

摘要: 据报道,一名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了正在读初中的一名少女。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少女因跟家人吵架离家出走投靠男友。少女父亲报案,男子不听警方告诫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判处5个月徒刑。提到的问题,我们不得不了 ...

    据报道,一名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了正在读初中的一名少女。两人很快发展成恋人,少女因跟家人吵架离家出走投靠男友。少女父亲报案,男子不听警方告诫与少女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判处5个月徒刑。提到的问题,我们不得不了解一下青少年网恋的危害。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一名男子日前透过网络聊天室,结识一名未成年、仅还就读初中的少女,2人之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少女之后离家出走投靠男友,少女的父亲报案,警方还打电话交代男子“别乱来”,但2人还是发生性关系。男子事后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遭判处5月徒刑。

    这起未成年少女投靠男友、警方告诫“别乱来”,但男子却还是和少女发生关系的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29日。21岁的林姓男子,先是在“爱情公寓”结识该名少女,少女之后因家人吵架后离家出走,打电话给林男。两人相约在彰化火车站碰面,少女还住进林家。

    少女的父亲赶紧报警协寻,查出少女前往彰化,并住在林男家中。少女的父亲请警察致电给林男,警告对方“我女儿还未满16岁,你别乱来”。不料林男不理,当晚就和少女发生2次性关系。少女父亲得知后,愤而对林男提告。

    法院审理之后,少女表示自己是主动去找林男,对方也未强迫她发生关系;林男曾和少女父亲欲调解,但最后却因和解金谈不拢而破局,一审法院判处林男5月徒刑;但少女父亲认为刑责太轻不服再提上诉,遭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