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瑛 南京中医药大学 四、久病多瘀 因疑难杂症一般病程较长,迁延不愈,往往引起人体脏腑经络气血的瘀滞,也就是古代医家所说的“久病入络”。《素问·痹证》曰:“病久入深,荣卫之行涩,经络时疏,故不通”。《证治准绳》曾言:“人知百病生于气,而不知血为病之胎也”。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也说:“大凡经主气,络主血,久病血瘀”,“初为气结在经,久则血伤入络”。皆因病久气血阴阳亏虚,无力鼓动血运,血滞于经;或久病气机逆乱,“气有一息之不通,则血有一息之不行”,气滞则瘀血易生。现代血液流变学的研究也证实:久病患者血流变缓,新陈代谢减退,血液黏度增高,血循环减慢。此皆为久病多瘀之理论依据。 瘀血与痰浊一样,既是某些病因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又是导致多种病证的病理因素,在临床上涉及的范围也甚为广泛,不论任何疾病,或是在病的某一阶段,凡是反映“瘀血”这一共同的病理特征,或兼有“瘀血”症状,如“瘀痛”,青紫瘀斑,癥积肿块,“瘀热”,舌有青紫斑点,脉涩、结、沉、迟,或出血,精神神志和感觉、运动异常而有瘀象者,都可按照异病同治的原则,采用(或佐用)“活血祛瘀”法。 在疑难杂症中,虽为同一血瘀证,由于病情有轻重缓急的不同;致病因素多端,标本邪正虚实有别;脏腑病位不一,症状特点各异;或为主证,或仅为兼夹证,并可因病的不同,而反应各自的特殊性。为此,在应用活血祛瘀这一治疗大法时,还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病情轻者,当予缓消,采用活血、消瘀、化瘀、散瘀之品;病情重者,当予急攻,采用破血,通瘀,逐(下)瘀之品,依此准则,选方用药自可恰到好处。对因邪实而致的血瘀,当祛邪以化瘀;对正虚而致的血瘀,则应扶正以祛瘀。同时还应强调辨别脏腑病位,掌握主症特点和病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各种具体祛瘀法,才能加强治疗的针对性,提高对疑难杂症治疗的疗效。 古人有“见血休治血”之说,个人认为还要“见瘀休治瘀”,治瘀当求因、定位。在临床上首先应辨瘀血的成因,分虚实论治,分别采用理气祛瘀、散寒(温经)祛瘀、清热(凉血)祛瘀、补阳祛瘀、益气祛瘀、养血祛瘀及滋阴祛瘀等求因祛瘀七法。而根据病变部位,按主症特点进行论治的常用治法又有通窍祛瘀、通脉祛瘀、理肺祛瘀、消积(软坚)祛瘀、理胃祛瘀、通腑祛瘀、利水祛瘀、通经祛瘀、和络祛瘀、止血祛瘀、消痈祛瘀及疗伤祛瘀等定位祛瘀十二法。临床对活血祛瘀法的应用,虽然甚为广泛,并有一定的独特效果,但必须注意人身之气血宜和而不宜伐,宜养而不宜破。一般说来,无瘀象者,均应慎用。体弱无瘀者,则尤当倍加谨慎,孕妇原则上当禁用。在用祛瘀药时,应做到瘀去即止,不可过剂久用,以免出现耗气伤血的副作用。至于对活血祛瘀药的选择,必须符合辨证要求,尽量注意发挥各个药物的特长和归经作用。特别是虫类祛瘀药,为血肉有情之品,形胜于气,走窜善行,无处不到,如水蛭、虻虫、地鳖虫、穿山甲、蜣螂虫等,均属祛瘀之峻剂,性虽猛而效甚捷,必要时可权衡用之。 个人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发现,在急性外感热病及某些内伤杂病(尤其是疑难病证)发展的一定阶段,许多患者同时兼具血热血瘀见证,单纯运用清热凉血法或活血化瘀法治疗,往往疗效欠佳。为探求其内在规律,我们通过复习有关文献,推求病理,并经实验研究和临床验证,首先明确瘀热相搏这一临床常见证候,指出它是在急性外感热病或内伤杂病病变发展的一定阶段,火热毒邪或兼夹痰湿壅于血分,搏血为瘀,致血热、血瘀两种病理因素互为搏结、相合为患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证候类别。其病因为火热毒邪;病位深在营血、脉络;病理变化为瘀热搏结,脏腑受损;治疗大法为凉血化瘀。临床实践证明,用此理论指导处方用药,治疗多种疾病中的瘀热相搏证:如流行性出血热、伤寒、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肝炎、慢性乙型肝炎、高脂血症、糖尿病、过敏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临床疗效能获显著提高。鉴此,几十年来,我们在总结历代医家有关认识的基础上,从理论、临床和实验三方面对瘀热之中的五大常见证型——瘀热阻窍证、瘀热血溢证、瘀热发黄证、瘀热水结证和络热血瘀证进行了系列研究,升华和发展了瘀热学说,形成系统的瘀热理论。 另外,还应注意痰瘀同源、同病、密切相关的问题。因津血同源,为水谷精微所化生,流行于脉内者为血,布散于脉外、组织间隙之中则为津液,通过脏腑气化作用,出入于脉管内外,互为资生转化。在病理状态下,不仅可以津凝为痰,血滞为瘀,各具特有的征象,但因均为津血不归正化的产物,同源异物,故在病理状态下,又有内在的联系,往往互为因果,胶结难解。既可在同一病因作用下,同时影响津血的正常输化导致痰瘀同生。如热邪可以炼液成痰,而血液受热煎熬,又可结而成瘀;寒邪客于络脉,寒凝血滞而瘀,寒邪伤阳,液聚为痰。另一方面,亦可表现为痰瘀互生。痰浊阻滞脉道,妨碍血液循行,则血滞成瘀。瘀血阻滞,脉络不通,影响津液正常输布,或离经之血瘀于脉外,气化失于宣通,以致津液停积而成痰。唐容川在《血证论》还明言:“痰亦可化为瘀”。“血积既久,亦能化为痰水”,故可认为:痰阻则血难行,血凝则痰易生;痰停体内,久必化瘀,瘀血内阻,久必生痰。在病变过程中可以互相因果为病。 上一页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