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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规-下卷 子嗣类-述古

2015-12-8 22:01| 发布者: 亮仔| 查看: 58| 评论: 0

《褚氏遗书》曰:“建平孝王妃、姬皆丽无子,择民家未笄女子入御,又无子。问曰:求男有道乎?澄对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完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寿。此王之所以无子也。然妇人有所产皆女者,有所产皆男者,大王诚能访求多男妇人至宫府,有男之道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夫老阳遇少阴,老阴遇少阳,亦有子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