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论-22 光量子血液疗法与抗癌治疗
作者:
中国医药信息学会北京分会后现代理论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鸿智
光量子血液疗法是将自体血液抽取少量,在体外充氧的环境下用β射线、X线、紫外线或激光等定时定量照射后再回输入人体内,用以防病治病的一种方法。光量子血液疗法创始于本世纪20年代。早在1801年法国物理学家里特在可见光谱短端以外发现了一种辐射线的存在,因其在紫光区域的外侧,故称为紫外光或紫外线。1894年国外人就已开始了紫外线照射装置。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静脉自血经紫外线照射回输。此法首先在美国推广,而欧洲各国多数采用紫外线自血照射肌肉输注法。1925年Becher提出用紫外线照射血液,利用其杀菌作用的想法。1933年Feves报道回输经紫外线照射自血治疗贫血,指出此法可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浓度增高。到了本世纪40年代,由于抗菌素的出现及广泛应用,对该疗法冲击很大,使其日渐冷落。但对该疗法的研究和使用却始终没有中断。1958年,Webnh又提出血源性氧化疗法,后来便与紫外线照射结合起来,形成了今天的紫外线照射同时充氧的方法,大大增强了该疗法杀菌、增加红细胞携氧及促进机体新陈代谢的能力。60年代苏美等国就已积累80万人次的治疗经验,充分肯定了该疗法的效果。70年代,前苏联已将该疗法广泛应用于治疗外科疾病。80年代我国也开展了这方面的临床及研究工作,尽管起步晚,但发展很快,该疗法已在全国各省市县医院普及推广,在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效果方面均取得很好的成绩。美国血液照射学会推荐的适应症主要有以下疾病:并发败血症的急性和复发性感染,细菌性心内膜炎、慢性肾盂肾炎、产后浓毒病痛、骨髓炎、病毒性感染、变应性疾病,和关节病。综合许多文献报道认为:用本法治疗动脉硬化、高血压、心肌梗塞、雷诺氏病何杰金氏病,脑震荡后遗症、血栓、慢性动脉供血不足, 肺、溃疡病,CO中毒、突发性耳聋、抗衰老等均有较好疗效。关于光量子血液疗法的作用机理尚未阐明,但其杀菌消炎,提高血氧饱和度,增加组织供氧,氧自由基产生增多,反馈激活和提高SOD活性,增强吞噬细胞的吞噬能力,改善微循环,调整凝血和止血机制,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等作用已得到充分证实。以上均抄录于《光量子血液疗法临床新用》。
本文的目的在于探索氧自由基与抗癌治疗的关系,那么光量子血液疗法与这个主题有什么关系呢?首先,光量子血液疗法的机理虽未阐明,但如前文所讲,其中有一条“氧自由基增多”确实有大家所公认。《光量子血液疗法临床新用》一书中专门有一章,标题就是“活性氧与光量子血疗”,其中专门论述了“光量子疗法活性氧理论”如下:在紫外线光各种各样的作用中,紫外光在氧作用下,通过位于细胞内光敏化剂如卟啉、胆红素增敏候补的物质、核黄素、NAOH、维生素K2、2-巯脲嘧啶以及色氨酶的光分解等,生成各种活性氧。活性氧参与机体的多种生物作用。我们的临床研究也证明紫外线247-578nm,10个生物量照射后,及输入体内1小时,红细胞及血浆中氧自由基含量明显提高,这与1+OA等学者在1980年报道的紫外线通过增感反应生成的活性氧在生物作用中的重要性的事例是一致的。(P22-23)。在本小节中,该书作者也同意氧自由基有抗肿瘤作用,作者写道:“抗肿瘤作用,抗癌药博莱雷素、链霉黑素、莱毛雷素、阿毒素等。博莱雷素的抗肿瘤作用可能与产生氧自由基及烃自由基有关,产生的活性氧作用于DNA的脱氧核糖的4位碳原子处,从而使DNA断裂产生醛类,抑制DNA和RNA合成,以发挥抗肿瘤的作用。与正常细胞相比,氧自由基对肿瘤癌细胞的毒性作用可能与肿瘤细胞缺乏Nn-SOD有关。”P23-24这里,该书作者已明确承认,光量疗法有自由型基可以抗癌,但是,在该书中有关光量子疗法的临床应用中无抗癌的内容,这是光量子疗法今后在临床中应该进一步探索的内容。目前,光量子疗法尚处于临床经验阶段,正好该书作者所言,其作用机制尚无定论,因此影响了向临床的渗透。其中,关于氧自由基的理论只是一种“理论”而已,特别是目前在医学界,对氧自由基的作用,即其对机体有利一面和不利一面的辩证关系尚未很好掌握,实际上,所谓自由基理论是以揭露自由基对机体损伤的面目登上历史舞台的。因此,其损伤机体的这不利的一面,在人们的心里更显明一些。在这样思维定势的影响下,当看到因光量子疗法而使机体自由基增多的事实以后,不是朝着自由基可以治疗疾病的方向深入研究下去,而是立即朝相反的方向,即抗氧化酶系是否因此而反馈性增高,而一旦发现这一现象,则又把治疗作用的桂冠戴到抗氧化酶系的头上,这样就掩盖了自由基的治疗作用。如该书就中专门有一小节谈“调整体内自由基与抗自由基系统平衡”,抄录如下:
“光量子血液疗法在临床上一方面常利用其刺激氧自由基产生,增强吞噬细胞的吞噬能力,提高机体的防御机能,促进对放射线疗法及光化学反应敏感性的机理,治疗细菌、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辅助抗癌,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另一方面又利用其产生自由基,反馈激活体内超氧化物歧化酶活性的机理,治疗各种免疫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衰老、脏器损害、心脑血管疾患等。关于调整体内自由基与抗自由基系统平衡的作用机理:我们对39例患者治疗前后血浆及红细胞内的氧自由基和SOD进行了动态观察,并进一步在试管内测定了量子化处理前后血液产生氧自由基的含量变化。结果:处理后红细胞 的KCPM和发光总积分值均明显增高。自由回输体内1小时后,红细胞氧自由基进一步有所提高。48小时,恢复到处理前水平。血浆氧自由基含量在处理后1小时进一步增高,48小时时比1小时时稍下降,但仍明显高于处理前水平。同时测定血浆SOD,处理后即升高,1小时后,进一步升高,48小时稍下降,但仍比处理前明显增高。经量子化处理后的血液在试管内产生氧自由基的量并不因稀释倍数增加而降低。提示量子化处理后的血液回输体内主要通过直接产生活性氧,这可能是该疗法的作用机理之一。随着体内氧自由基含量的增高,血浆SOD活性也显著增高,反馈激活体内抗氧化酶系统,这可能是该疗法的作用机理之二。从而使某些原来由于疾病,机体内SOD活性及诱导能力低下患者的SOD活性诱导能力提高,在体内达到新的平衡,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P30-31)
这里再一次实验证实了光量子疗法能使体内自由基增加的事实,并指出这是该疗法治病的机理之一,但同时,又提出另一个事实,即SOD反馈性的增高,认为这又是该疗法的治病机理之二。辩证法并不是说一个事物同时可以为此,又可以为彼,而是讲这个此,彼的不同表现形式要与不同的变化条件相符合,而辩证法的工作任务就在于发出这些变化条件。如果不讲条件,单讲亦此,亦彼,这就是不可知论了。所以,该书的这种叙述,除了表现出仍未超出自由基损伤的思维定势外,还表明对自由基与机体的生理、生化关系尚缺乏进一步的认识。现在,临床上应用的光量子疗法已有新的改进,不再使用激光血管内照射,而是只照射补液,由补液将“光能”带入血中,这种方法省去了血液抽出再回输的复杂手续,甚至不将激光探头插入血管中。因此更简便、更易普及、推广,而这又说明光量子血液疗法已改变了性质不再与血液有关。当然,这也将更能表现出这一疗法的本质,即只要将输入血管中的任何液体,经激光照射都会产生原来血液疗法的效果,而这个机制,更使人趋向于激光作用于水分子使之电离,产生氧自由基。
《论坛反应与交流》
《协和医学论坛联盟 → 协和大内科论坛》
路久:这种治疗方法目前处于反思阶段,可谓“一波三折”。
《Welcome to DXY.CN Forum » 医药生命科学动态跟踪 》
Liutcy:活性氧(ROS)的产生改变了细胞内的氧化还原状态。细胞的存活依赖于自身抗氧化能力与胞内氧化能力之间的平衡。Bladier等(1997)发现低浓度ROS导致细胞增殖,而高浓度的导致细胞死亡。Owuor等(2002)提出一相关模型:在氧化能力比较低,细胞能够承受、修复的情况下,细胞可进行正常的生理活动,激活抗氧化的相关基因;当氧化物浓度很高时,直接破坏了细胞器,以致不能维持正常的生物学功能,那么细胞就会发生坏死;在这两者之间,细胞发生凋亡。
Bladier C, Wolvetang EJ, Hutchinson P, de Haan JB, Kola I. 1997. Response of a primary human fibroblast cell line to H2O2: senescence- like growth arrest or apoptosis? Cell Growth Differ. 1997 May;8(5):589-98.
Owuor ED, Kong AN. 2002. Antioxidants and oxidants regulated signal transduction pathways. Biochem Pharmacol. 2002 Sep;64(5-6):765-70.
最近卫生部出台关于“血液疗法”的管理文件:
http://www.moh.gov.cn/public/open.aspx?n_id=9485
卫生部关于加强“血液疗法”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通过采集患者血液,进行“补磁”、“吸附”、“充氧”、“射频”、“净化”、“加药”等处理,或采用物理方法在患者血管内直接处理血液的办法,对患者进行所谓的“血液疗法”。其中大部分疗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缺少科学研究和循证医学证据,且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些疗法的滥用将会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经济利益。对此,我部组织专家组对上述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通过国内外基础研究及临床研究评价,证明临床应用安全有效的“血液疗法”,可以在明确适应症的前提下规范应用。如“紫外线照射充氧自血回输疗法”可用于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免疫功能低下、中毒等的临床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当遵循中华医学会主编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理疗与康复医学分册中的相关章节的操作规范。
二、对于已通过基础研究,但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不明确、尚存在争议的“血液疗法”,应当首先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科学的、有组织的临床研究,不得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患者提供,如“激光血管内照射疗法”、“激光血管内照射加输液疗法”和“半导体激光血液疗法”等。
三、对于既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待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基础研究后,方可按规定开展相应的临床研究。如“光照磁极化”、“血磁吸附去脂净化平衡疗法”、“血液平衡稀释”、“血清疗法”、“半导体血液疗法”等。
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对“血液疗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与“血液疗法”相关的技术名称和行为较多,各地在管理中要作好甄别,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管理,跟踪观察。同时要对清理整顿结果进行检查,对于不执行文件要求,违规使用“血液疗法”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对于违规使用“血液疗法”的医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我部将组织对“血液疗法”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2005-3-18 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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