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证规范化研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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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病证规范化研究的认识
2005年2月28日《中国中医药报》第2299期
一、证的规范化,二、病的规范化
     王天芳 北京中医药大学

    由于目前对中医证候的辨识缺乏客观的规范化及量化标准体系,使得与证候有关的临床与基础研究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大力开展证候和病的规范化研究,不仅是阐明证候的现代病理生理基础,建立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及研究中医基础理论的前提与基础,而且对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证的规范化

    证候的规范包括证的概念、证的命名与分类、证的诊断标准及辨证的基本内容等。

    (一)证的概念

    在古医籍中,症、证不分,常混淆使用。通过许多学者的争鸣与研究,现已将证与症的概念分离(但临床使用中仍有混淆使用的现象),证已不再有症状的含义,已演变为一个诊断性概念,与证候通用。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认为:证是中医学特有的概念,是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的病因病性与病位等所作的概括。辨证的主要依据是症。病的全过程可有不同的证,而证又可见于多种病之中。《中医医学百科·中医学》指出:证是“综合分析了各种症状和体征,对于疾病处于一定阶段的病因、病位、病变性质,以及邪正双方力量对比各方面情况的病理概括。”

    “它是机体在致病原因和条件作用下,整体体质反应特征和整体与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脏腑经络与脏腑经络之间相互关系发生紊乱的综合表现。因此,证是人体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具有时相性的本质的反映,是一种以临床病理功能变化为主的‘整体定型反应形式’”。

    根据上述有关证的概念,证被理解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证是疾病(泛指非健康,不是单指西医学中的“疾病”单元)过程中某一阶段(时点)机体对内外致病因素做出的综合反映,在宏观上表现为特定症状、体征(舌象、脉象等)的有机组合 ......
    网 /html/DirDu/2005/02/28/53/69/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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