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保险行业的兼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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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4 | 回复1 | 2014-11-6 0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兼业问题

  为了保障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均通过立法确立了商业保险专营原则。一方面禁止非保险业者经营保险或类似保险的业务,认为保险属保险业专营的业务;另一方面禁止保险业者经营非保险业务(除资金运用外),如银行业务、地产公司业务、生产性、商业性批发等业务。

  此外,在有必要买教育险吗这样的问题上,保险业者不得从事未经核准的其他保险业务,保险合作社不得经营非社员业务,这主要是基于保险合作社为社员结合而成的团体,是非盈利性机构,从事非社员业务显然与其宗旨及经营原则、方法相悖。因此,许多国家对此多有限制。



  然而,也有例外,如英国的法律规定,从事其他商业业务为主的公司,经过批准也可从事与其有关的保险,作为其对顾客提供的额外服务,但必须保持会计独立。

  在发达国家,太平洋保险客服电话对于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开办保险业务的法人或个人属非法经营,国家主管机关有权勒令其停业并给予经济上及至刑事上的处罚。

  国家主管机关在对此监督管理时,对于非保险业在实践中易于甄别,而对于什么是保险或类似保险的业务,却难于确认,法律不可能穷尽现实中的种种情况,只能作出原则规定,而赋予主管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由监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定夺,以确保专业经营,维护国家不得兼业的保险政策。
天气不错pga | 2014-11-6 09: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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