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可用以下三种方法来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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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9 | 回复1 | 2015-1-4 14: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承保时的风险分散主要表现在保险人对风险的控制方面,即保险人对将承保的风险责任要适当加以控制。控制风险的目的是减少被保险人对保险的过分依赖,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因保险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太平洋保险指出,保险人控制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控制保险金额





  保险人在承保时对保险标的要合理划分危险单位,按照每个危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例如,对于市区密集地段的建筑群,应分成若干地段,并科学估测每一地段的最大可能损失,从而确定保险人对每一地段所能承保的北京车船使用税的最高限额。


  若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人的承保限额,保险人对超出部分不予承保。这样一来,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就能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2)实行比例承保


  即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险金额,而不是全额承保。例如,在农作物保险中,保险人通常按平均收获量的一定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如按正常年景的平均收获量的6—7成承保,其余部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责任。买太平洋保险怎么样?还是不错的。


  (3)规定免赔额(率)


  即对一些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规定一个额度或比率,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例如,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赔偿时要根据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实行绝对免赔,以起到分散风险和督促被保险人加强安全防范的作用。
murl8415 | 2015-1-4 14: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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