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动中的投资者受到法律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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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9 | 回复1 | 2015-1-16 16: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银行成为企业法人之后,上下级行处之间在业务上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资金上是有偿借贷关系,商业银行之间是资金拆借关系,均相互计息;各级商业银行均可单独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和申请再贷款支持。

   信用社网上银行网站的金融企业法人内部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承包制,各项业务要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的方向发展。



  (4)建立和完善以资金营运为中心的指标考核体系,如存款增长率、资金周转率、资金成本率、资金损失率、资金利润率等,并使之成为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依据。

  信用卡最低还款额金融立法的技术原则,亦称创制原则

  技术原则是指在立法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有内在联系的制定金融法的规则和运用这些规则使金融法的表达形式臻于完善的技术和技能,以及相应的金融法的设计、程序、方法、手段等。

  信用卡转账到银行卡的多重法律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从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看,我国的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有:国家、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各经济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体户以及公民个人等。可见,我国的金融法就必须同时存在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等。

  从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看,主要有存款、贷款、结算、储蓄、金银、外汇、信托、保险、票据、股票、债券、抵押、租赁、担保、咨询、见证等等。这样,多种金融法如存款法、贷款法、结算法、储蓄法、信托法、票据法等等将逐步建立。
txjyl1952 | 2015-1-16 16: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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