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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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7 | 回复1 | 2015-1-22 15: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肝癌的诊断标准
1、病理诊断:肝内或肝外病理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肝癌者。
2、临床诊断:
①甲胎蛋白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能触及肿大、坚硬及有结节状的肝脏,或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者。
②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源性肿瘤及转移性肝癌等,并有两种影像学检查有肝癌特征性占位病变,或有两种肝癌标志物阳性及一种影像学检查具有肝癌特征性占位性病变者。
③有肝癌的临床表现,并有肯定的肝外远处转移病灶,并能排除转移性肝癌者。

内容摘自:www.261yy.com
murl8415 | 2015-1-22 15: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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