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之五-伤湿叙论
2015-12-7 16:08| 发布者: 王牌胡汉三| 查看: 11| 评论: 0
《经》云:湿为停着。凡关节疼痛,重痹而弱,皆为湿着。若气不平,亦使人半身不遂,口眼 斜,涎潮昏塞,此中湿之候也。夫寒热风湿,皆能并合为病,所谓风湿、寒湿、湿温者,其证各不同,为治亦别,不可不辨。若治风湿、寒湿,当发其汗,但微微似汗出,则风湿俱去;若大汗出,风去湿不去,则不能愈;若治单单中湿,只宜利小便,忌不得以火攻并转利。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论曰: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