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自我调养〗之四:房劳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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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63 | 回复0 | 2003-4-27 17: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之四:房劳有节。
祖国医学十分重视性生活的节制,认为“肾为先天之本”,又认为“肝肾同源”、“精血互生”,肝藏血,肾藏精,肝与肾的关系是精与血的关系,肾精滋养于肝,才能使肝脏功能正常,肾精也要在肝血保养之下,使血化为精,才能充足。若房事过度,肾精亏损,可导致肝血不足,肝血不足又可引起肾精不足。肝有赖于肾阴的濡养,肾阴不足,引起肝阴不足,在临床上出现肝肾阴虚,阴虚不能敛阳,相火妄动、肾水枯竭、肝木失涵、正气削弱,不利于肝病的康复,甚至还会加重病情。
急慢性肝炎在肝功能未稳定期,应禁性生活。急性肝炎未愈,慢性肝炎未静止,不宜结婚。因新婚后性生活不易节制,性的兴奋和劳累均可加重肝脏负担,易使病情加重或复发,成为“蜜月性肝炎”,另外表面抗原阳性者,精液、阴道分泌物,月经血中均含有大量表面抗原,可借性传播。现代医学研究证明,性生活是一种需要全身神经、肌肉、血管参加的复杂的生理性活动。性生活时血液循环加快,心脏工作量增大、血压升高、呼吸急促,脉搏加快、体力消耗大,并可使肝脾收缩,引起肝脾二脏缺氧,消耗过多肝糖原,因而对肝病患者无疑是沉重负担,会干扰肝病康复,甚至可致病情急剧恶化。所以急性肝炎治愈后,经过半年到一年的观察、检查证明无复发;表面抗原阳性者最好转阴性后再结婚为宜。婚后性生活仍需节制,不可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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