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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服药不瞑眩 厥疾不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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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服药不瞑眩 厥疾不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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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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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药不瞑眩 厥疾不瘥
石屏县龙朋中心卫生院中医科 杨通
直阁将军房伯玉服五石散十许剂,无益,更患冷,夏日常复衣。嗣伯为诊之,曰:“卿伏热,应以水发之,非冬月不可。”至十一月,令二人夹捉伯玉,解衣坐石,取冷水从头浇之,尽二十斛。伯玉口噤气绝,家人啼哭请止。嗣伯请人执杖防阁,敢有谏者挝之。又尽水百斛,伯玉始能动,而见背上彭彭有气。俄而起坐,曰:“热不可忍,乞冷饮。”嗣伯以水饮之,一饮一升,并都差(瘥)。自尔恒发热,冬月犹单裤衫,体更肥壮。(《南史.张邵传》附)
徐嗣伯之明,首先在于辩证精审,知其病为伏热在内,次在于治法之绝:“冬季,裸坐于石,冰水浇之。”诚可谓旷世之治也。其三在于对自己医术的自信,对病人的绝对负责;令人挟定伯玉浇之至“口噤气绝,”不顾家人环泣求情,甚至遣人“执杖防阁,敢有谏者挝之”其过人胆识,谁与争锋,歧黄神术,匪夷所思。读此医案,拍案叫绝。
在临床工作中,病人用药后,不外乎三中情况:一、病情无明显变化;二、有所好转;三、反见加重。作为医生,应该怎样处理这些情况?是守方治疗,还是重新辩证用药?作为病人又应该怎样对待这些情况?是谨遵医嘱,还是另请高明。特别是第三种情况出现,常令部分医生手足无措,病人叫苦不迭。因此,我对“服药不瞑眩,厥疾不瘥”有了几点感触:
一、正确对待药物的固有属性
大黄具有泻下作用,石膏令人畏寒,附片用之不当使人中毒,这些自然属性众所周之。有些医生就把此类药品视为毒蛇猛兽,拒而不用,抹杀了它们的巨大功效,殊不知大黄作用于肌体而产生的泻下作用正是服药瞑眩的一种表现(石膏、 附片亦如此)。笔者就根据服药不瞑眩,厥疾不瘥的道理在临床中大量运用, 救人无数。比如笔者用大剂量附片治疗阴寒内胜的患者,效果显著;用大黄治咳嗽、胃病,虽然产生了泻下作用,可正是通过这些作用,亦取得了很好的疗效,诚可谓:“大黄附子救人有功。”有的医生因为不了解这些药物的固有属性,认为是不良反应,弃之不用,这和因噎废食有什么区别,确实可怜可惜。
二、正确对待守方治疗
疾患病久邪深,药物服食后必然有一个正邪相争的过程。正邪相争, 必然产生一些异常的症状,这就是瞑眩。在中医学里就有“战汗”之说,并把“战汗”看成是一个疾病转归的转折点。“战汗”出现时如果正胜邪退则病情好转,反之则是恶化,在“战汗”出现时应抓住时机,给予扶正之药,促使病情好转,而笔者认为“战汗”和“瞑眩”的道理只是异取同工,唯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人面对患者“瞑眩”时,认为是药不对症或中毒,不把它看成是一个疾病的转归,继续守方治疗,错过了治疗的大好时机,致使患者病情加重,长期不愈,给患者身心造成极大的痛苦;更有甚者不仅不知道错过时机,反而一出现瞑眩就给予停药、洗胃等急救措施,并为自己的“果断”沾沾自喜,真所谓害人太深,误己不浅。其实瞑眩是药物对症后
所出现的全部反应,可能是微微出汗,亦可能是暂时昏厥,这就需要医务工作者在临床中细细观察和体会。瞑眩和“中毒”“药不对症”是截然不同的。瞑眩在短时间内可不药而愈,而“中毒”“药不对症”有明确的中毒等原因,所表现的是严重影响人体脏腑功能的持续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必须经过急救才能缓解,“瞑眩”和“中毒”千差万别。笔者曾治一“尿毒症”患者黄某。患者五年来一直服用清热解毒之剂,严格忌口,不敢服食稍许温热之药物和食品,并一直用大黄(单味)灌肠至今,肌酐高达933umol/L,笔者诊断为“阴水”,以自拟大黄附子汤灌肠,附片用量每剂达100g,内服实脾饮加减(附片100g以上),患者服药后寒热榕拒,呕吐剧烈。笔者认为此乃病重药轻,药不胜病自故,加大附片(200g)用量内服、灌肠、
守方二周不变,肌酐降至522.7umol/L。
三、纠正废医存药的思想
有的医务工作者只看得到某些中药的副作用,而对大多数西药( 比如速尿对肾功能的严重损害,但抢救肾功能衰竭患者时广泛使用;激素治疗类风湿关节炎时,造成的危害比疾病本身对患者的损害还重等)视若不见, 根本不考虑在辩证论治基础上的整体配伍,也就是忽略了辩证论治的原则,只要中药出现瞑眩等反应时,就大呼为中毒,药不对症,这种大肆喧哗,混淆事实,跟指鹿为马有什么两样?原生药物只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来防身治病的才叫中药,如果外开中医,外开辩证论治的原则,只以一味药而论,就免不了走到废医存药的路上,对“瞑眩”也就大惊小怪。比如说前一段时间风传的“中药肾毒性”,认为含马铃类的药物对肾有损害作用(如木通等),是一部分人对中医的误解,是以点代面,废医存药的恶果。近日来,日本人用小柴胡汤使人致死一案,也是废医存药的最好例证。难道我们还要重蹈复辙吗?误解中医,误解中药服食后的瞑眩,是怎样的无知和不可饶恕的错误。
笔者曾治一“血管神经性头痛”患者龙某,其头痛六、七年,每日需服大量西药方能止痛。服用笔者自拟加味通窍活血汤后,邪正相争剧烈,晕倒在地,家人抬至门诊,笔者仔细检查后,发现各项生命体征平稳,认为当属服药“瞑眩”。说服其家人,仅做一般处理,无多时,患者苏醒,头痛若失,随防至今,再无复发。中医中药治病“瞑眩”是一个很大的范畴,药后症剧者,往往是药力生效,外邪内透之故,这就要求医生诊查要详,辩证要准,注重医德。如中医中药“十八反”中的甘草反海藻,笔者曾用于一本院职工患者“单纯性桥本氏甲状腺肿”的治疗,取得极好疗效。又如乌头反半夏,笔者用于“寒痰水饮”症患者每获奇效。说明中医中药“十八反”也只应是瞑眩之大者,值得探讨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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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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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24 0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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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贴子是管理员从<a href=forums.cgi?forum=2>社区管理</a>转移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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