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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媒体老虎经法院判决系谣言,责任人已责令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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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媒体老虎经法院判决系谣言,责任人已责令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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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4 14: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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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2月25日电 (刘小红)记者25日从山西省忻州原平市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因一网民网上传播“山西一媒体‘大老虎’进行新闻敲诈”,经法院审理、以及文化执法部门调查属虚假报道,对此,经过法院调解,传播、转贴者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元人民币。
据原平市人民法院调查,2015年12月7日,被告刘某(男,山西原平市人)在天涯社区发现一篇文章《山西媒体界再现大老虎》,于2015年12月8日在百度忻州吧、原平吧、茹庄吧、火隐忍者吧内转贴了该文章。文章载明,“原告王晋文(男,山西原平市人)敲诈企业、个人、政府数不胜数,其中不乏山西知名企业,可见其神通之广大;原告王晋文领导下的记者多达上百人,联合‘报道’网站达几十家之多,其集团‘封口费’所得达千万之巨,‘集团’庞大之甚,令人咋舌,已然成为了绑架人民群众舆论的媒体界‘大老虎’。”
经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以及山西省忻州市文化局、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调查结果显示,“该文章所谓敲诈内容不符合事实,此文属于虚假报道。”
原告王晋文的代理律师、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占山认为,该文章捏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公开侮辱、诽谤并诬陷原告,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荣誉权。
2015年12月16日,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经该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立即删除已经发布的上述文章;二、被告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7日内在《忻州日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为原告恢复名誉;三、由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元整。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负担。
对此审理结果,马占山律师表示认可。他称就在这起案件起诉过程中,还有谣言传播者不断在一些个人注册以及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非法网站上变换标题,以《忻州“黑媒体”为何如此泛滥》对原告进行恶意炒作。
马占山称,该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荣誉权,对此他将按照国家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正准备以刑事案件对造谣诽谤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逐一提起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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昉中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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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4 1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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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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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rdb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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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9 07: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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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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