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忘记的历史,反中医事件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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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07 | 回复1 | 2007-9-14 16: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历史上的反中医事件钩沉
曹东义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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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北洋政府为了推行新式教育,在厘定教育系列学科的过程之中,“漏列”中医教育,法规颁布后,引起中医界反对。上海神州医药总会会长余伯陶等人带头提出抗议,还联合了其它省市的中医药同业人士,组成了“医药救亡请愿团”。至1913年10月已有19个省市的医学团体响应此举,推举代表晋京请愿,争取办学立案,将中医教育列入学制系统之内。未曾想,遭到教育总长汪大燮的拒绝,他说:“余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所谓立案一节,难以照准。”又说:“按日本维新已数十年,其医学之发达,较之我国不啻天壤,乃日本乡间仍有中医者。我国欲全废中医,恐一时难达目的,且我国所有西医不敷全国之用也。”此论一出,全国哗然,也点燃了中医奋发图强,为争取生存而斗争的火种。
北洋政府教育部在群众舆论压力下,1914年1月8日函复余伯陶请愿书,否认有意取消中医,“非于中医、西医有所歧视也④”。国务院也于1月16日正式复文:“查中国医学,肇自上古,传人代起,统系昭然,在学术固已蔚为专科,即民生亦资具利赖,前此部定医学课程,专取西法,良以歧行不至,疑事无功。先其所急,致难兼采,初非有废弃中医之意也。来呈述理由五端,尚属持之有故,拟办各宰,亦均具有条理,除厘订中医学校课程一节暂从缓议外,其余各节,应准分别筹办。仍仰随时呈明地方行政长官立案,俾资查考以便维持。此批。”教育部和国务院的答复,明确表示并非于中医有所歧视、废弃之意,基本同意了全国医药救亡请愿团要求,准予分别筹办。虽然对中医学校课程要暂缓议定。但原则上已表示准许不加反对。这次请愿的初步胜利,为以后各地中医学校立案成功奠定了基础。
1916年,留日西医余云岫撰写《灵素商兑》,率先对中医基础理论阴阳五行进行系统批评;1920年,余氏发表《科学的国产药物研究之第一步》,又提出了“废医存药”。这些攻击言论得到了恽铁樵等中医的反驳。1922年恽铁樵著《群经见智录》对《灵素商兑》进行反击。杨则民所著的《内经之哲学的检讨》用辩证唯物论和自然辩证法分析中医学,从全新的层次和角度批驳了将阴阳、五行学说视作迷信的说法, 令当时医界耳目一新。
此为20年代初的中医医理之争,是局限于学理上的探讨。中医在“当时的学理上”处于明显的弱势,因此,余云岫反中医的举动越演越烈,从反对中医教育列入学校系统,到利用行政措施通过废止中医议案,再到反对成立国医馆,逐步升级。尽管当时的社会行政政策、学术思潮,不利于中医学的存在,但是,反中医活动并没有获得成功。
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后,废止中医论者得到当局或明或暗的支持。1928年全国教育会议上,汪企张首次提出废止中医案,未获通过。1929年2月,南京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会上讨论了由余云岫、褚民谊等人有关废止中医药的提案共四项,分别是:中字第14提案《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生字第22号提案《统一医士登录方法》;生字第36号提案《制定中医登记年限》;生字第42号提案《拟请规定限制中医生及中药材之办法案》。余云岫提出“废止中医案”的四点理由是:(1)中医理论皆属荒唐怪诞;(2)中医脉法出于纬候之学,自欺欺人;(3)中医无能预防疫疠;(4)中医病原学说阻遏科学化。 并指出“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能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①”
1929年2月26日废止中医案,一经报纸刊出,全国为之震动。上海市陈存仁通过自己主办的《健康报》,张赞臣办的《医界春秋》杂志召集全国有识之士,并先在上海召集同仁组织统一的“上海市中医协会”, 全体停业半天在六马路仁济堂举行上海医界联合抗议大会。会后,陈存仁拟了一篇很长的新闻稿,在当时上海最大的五家报纸刊登, 得到报界的支持。同时上海的许多社会团体,如总商会、商联会、中华国货维持会、各地旅沪同乡会等, 纷纷发表通电, 拥护中医中药,反对废止中医。各省代表纷纷抵沪后,于1929年3月17日(后被定为国医节), 在上海总商会大厅举行大会。参加的有15个省、243个县、4个市代表,共计281人。大会宣言,对于反中医人士借参政之势力摧残中医的做法进行了猛烈抨击,强调“中医之真价值,决不在西医之下”,并明确提出:“提倡中医,以防文化侵略;提倡中药,以防经济侵略;”公开宣告提倡中医中药之目的是:“促进健康,强种强国,维护民权;职业自由,扫除障碍,张吾民权;发挥天产,推销中药,富裕民生。”
中医界之抗争及请愿活动,迫使中央卫生会议通过之“废止中医案”取消,中医药重新获得了生存机会和空间。但实际上,中医之生存危机并没有消除。不仅西医界及政府轻视、歧视、排斥、打击中医的政策并未根本改变,政府及西医界对中医的打压之势亦未根本减弱,而且中医界谋求10多年的将中医学校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的努力并未能实现。当中医请愿代表返回上海仅仅一个月,国民政府教育部便发出布告,通令中医学校一律改称传习所。不久,卫生部通令将中医医院改为医室,并禁止中医参用西法西药,引发了1929年12月的第二次抗争风潮。中医代表再次赴京请愿。
中医界一直努力促进《中医条例》出台,利用法律保护中医。废止中医案后,卫生部长薛笃弼发公函到上海,聘请陈存仁、谢利恒两人为卫生部顾问。受聘后,陈存仁提议订立《国医条例》,使国医有法定的地位,恰好此时中国国医馆成立,副馆长施今墨把国医条例的初稿拿到了南京,经修改,由国医馆馆长焦易堂联合石英、叶楚伧、陈果夫和邵力子等国民党中央委员29人,在1933年6月草拟了《国医条例》,提交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此条例虽获立法院审议通过,改《国医条例》为《中医条例》,但因行政院反对而搁浅。
时任行政院长的汪精卫,在会议上狂诋中医:“国医言阴阳五行,不重解剖,在科学上实无根据;至国药全无分析,治病效能殊为渺茫”。主张“凡属中医不许执业,全国药店限令歇业。⑤”
汪精卫不仅自己反对中医,而且还写信给立法院长孙科,阻挠《中医条例》通过。他说:“对于所谓《国医条例》,弟意此事不但有关国内人民生命,亦有关国际体面。若授国医以行政权利,恐非中国之福。----惟盼吾兄设法补救,是所至祷⑦”。这一消息披露之后,曾经引起中医界强烈不满。
汪精卫反对中医,取消中医,竟然还撤出来“国际体面”!他日后投降日本,当了汉奸,不知置“国际体面”于何顾!
反对中医、主张取消中医的人,虽然像汪精卫那样当汉奸的是极少数的。但是,很多人有留学日本的经历,有学习、亲近日本的倾向,因此希望效法日本取消中医的,则不在少数。
1934年1月22日,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召开,全国中医药界代表方富建、丁仲英、程调之等54人赴南京请愿,要求立法院通过的《中医条例》。
1936年1月22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了《中医条例》,这是南京政府制定的第一部有关中医的法规,标志着中医在医药卫生系统中取得了合法地位。
1946年2月,南京政府教育部命令上海市教育局取缔上海中医学院及新中国医学院。1946年6月9日,南京政府卫生署命令各地卫生局,规定中医不得再称医师,公然否定了1943年公布的《医师法》。11月1日,南京政府卫生行政会议决定,严禁中医使用新药等。再次引起中医界抗议。
1948年8月3日,行政院抢先公布了《修正医师法草案》,将中医从《医师法》中剔除。为了维护中医师的利益,卫生部中医委员会起草了《中医师法草案》,并于1948年6月18日发出《关于中医师法草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函件》,由于时局原因,《中医师法草案》未见正式公布。
由此看来,国民政府关于中医立法的过程就是中医界不断抗争的过程。从最后总体结果来看,中医界的抗争是基本成功的,中医药事实上得以完整保留。
2007、9、15
cfnct | 2015-3-29 19: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狗不挡路,挡路的都是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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