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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奇谈怪论”之十四: 肝不是居下焦, 而是居中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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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奇谈怪论”之十四: 肝不是居下焦, 而是居中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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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18 1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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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rk]长期以来,世人认为中气是中焦脾胃之气,并且习惯地以脾胃为中焦之代用词。我们认为:中焦,指中焦之功能而言。根据中焦的生理功能,肝、胆应居中焦。中气,当为中焦肝胆脾胃之气,非单指脾胃而言也。
今之中医基础理论仍以肝居下焦。如《21世纪课程教材·中医基础理论》说:“关于上、中、下三焦的部位划分,一般认为横膈以上为上焦,包括心与肺;膈以下至脐为中焦,包括脾与胃;脐以下至二阴为下焦,包括肝、肾、大肠、小肠、膀胱和女子胞等。其中肝脏按其部位而言,应归属中焦,但因其在生理功能上与肾关系密切,故将肝与肾一并划归下焦”。世人为何如此忽视肝胆在中焦的地位和作用呢?答曰:以肝的生理功能与下焦肾的关系密切也。
以肝的生理功能与肾的关系密切而列入下焦之说,据说始见于温病学说盛行的明清时期。如吴鞠通《温病条辨》:“温病自口鼻而入,鼻气通于肺,口气通于胃。肺病逆传则为心包,上焦病不治,则传中焦,胃与脾也。中焦病不治,则传下焦,肝与肾也。始上焦,终下焦”。李东垣《脾胃论》以“肾肝之病同一治”,亦以“肝属下焦也”。
但肝肾关系密切,并不能说明肝一定位居下焦。只有从下焦的生理功能,方可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灵枢·营卫生会》将下焦的功能,概括为“下焦如渎”。所谓“如渎”,是形容下焦排泄水液及糟粕的作用,犹如疏通的水道,畅通无阻的状况。张介宾《类经·经络类》说:“渎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纳,逝而不返”。尿液的贮存和排泄,虽由膀胱所司,但当依赖肾中精气的气化功能才能完成。若肾中精气衰,封藏不固,可出现遗尿、尿清长等症;若肾和膀胱气化功能失常,开合失度,就可出现尿频、遗尿或尿闭等症。大便的排泄,虽通过大肠形成粪便,由肛门排出体外,但亦与肾的气化作用有关。所以又有“肾司二便”之说,张介宾说:“肾为胃关,开窍于二阴,所以二便之开闭,皆肾之所主”(《景岳全书》)。可见,在下焦的生理功能中,皆肾主之也。说明“肝属下焦”之说不妥。
有流必有源,只有上下探索,清楚其源流,才能了解其全貌。中医学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独特性,其突出的独特性就是继承性。《内经》是中医理论的奠基,我们可以看一看《内经》、《难经》等是怎样论述肝脏部位的?
其实,“肝居中焦”之论,《内经》早有论述,其后《难经》与王冰注《素问》中均有说明,且后世医家均以之应用于临床进行舌诊。分别论述如下:
一、《内经》以肝居中焦
1、《素问》尺肤诊以肝居中焦
《素问·脉要精微论》说:“尺内两傍,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后以候后”。此言尺肤分为上附、中附与尺内三部。附,《太素》作“跗”。并注云:“跗当作膚,古通用字,故为跗耳”。是知“上跗上”即“上肤之上”、“中跗上”即“中肤之上”也。尺内,王冰注:“谓泽之内也”。说明近尺泽部位为尺内,近寸口部为上附,两部之间为中附。根据“前以候前,后以候后”的法则,以五脏而论,上附候上焦心肺,尺内候下焦肾,中附候中焦肝脾也。显然,《素问》是以肝居中焦也。
2、《灵枢》全息记载,肝居脾之上
所谓“全息”,是指1980年张颖清发现手第二掌骨的全息穴位分布,明确提出“生物全息律”的理论。认为生物的任何一个小部分都具有整体的一切部分,亦即生物的每一个小部分都具有整体的缩影。体现了事物的整体与局部之间具有全息性质的联系。《灵枢》早就有这种全息记载。如《灵枢·背腧》说:“胸中大腧在杼骨之端,肺腧在三椎之傍,心腧在五椎之傍,膈腧在七椎之傍,肝腧在九椎之傍,脾腧在十一椎之傍,肾腧在十四椎之傍”。说明脏气通于背腧,且背腧位置的高低,与五脏位置的高低一致,即脏在上者,其背腧位高;脏在下者,其背腧位低。此亦“上以候上,下以候下”也。可见,肝居脾之上,脾居中焦,岂有肝居下焦之理!
从《灵枢·五色》全息记载中,也可看出肝居脾之上:“庭者,首面也;阙上者,咽喉也;阙中者,肺也;下极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胆也;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此以脏腑应于面之部位。所谓“直下”者,指鼻柱部位,下极的直下方,鼻柱部位应肝也。所谓“下者”,指肝之下,即鼻之准头部位以应脾也。此亦“上以候上,下以候下”,亦以肝与脾同居中焦也。
二、《难经》以肝并胃着脊之第九椎
三焦的具体部位,《难经·三十一难》虽有论述,却没有结合脏腑。但根据《医宗金鉴·剌灸心法要诀》引文:“《难经》曰:‘肝重二斤四两,……肝之为藏其治在左,其藏在右胁右肾之前,并胃着脊之第九椎’”。今本《难经·四十二难》,此“肝之为藏”二十五字,不知为何人所删。元·滑伯仁《十四经发挥》与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注中,皆引此二十五字。说明《难经》原本,是以肝并胃着脊之第九椎,肝与胃同居中焦也。
三、王冰注《素问》,肝处中焦
《素问·金匮真言论》说:“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王冰注云:“心为阳脏,位处上焦,以阳居阳,故为阳中之阳也”;“肺为阴脏,位处上焦,以阴居阳,故谓阳中之阴也”;“肾为阴脏,位处下焦,以阴居阴,故谓阴中之阴也”;“肝为阳脏,位处中焦,以阳居阴,故谓阴中之阳也”;“脾为阴脏,位处中焦,以太阴居阴,故谓阴中之至阴也”。可见,在唐朝就早已明确三焦所属脏腑,以心肺居上焦,肾处下焦,肝脾位居中焦也。
四、历代医家舌诊皆以肝居中焦
舌诊,历来为医者所重视,观舌望苔对洞察疾病的本质,进行辨证论治具有重要意义。舌诊,是将舌面分为几个部位以候脏腑,一般根据“上以候上,中以候中,下以候下”的法则来分。《医镜》云:“凡病俱见于舌,……舌尖主心,舌中主脾胃,舌边主肝胆,舌根主肾”。这是以脏腑来划分,即以舌尖属心肺,舌中属脾胃肝胆,舌根属肾。若以三焦来分,舌尖心肺属上焦,舌中两边肝胆脾胃属中焦,舌根肾属下焦。可见,舌诊亦以肝居中焦也。
肝的部位在中焦已明确,从中焦的生理功能来探讨,肝也是应居中焦。
一般认为,中焦的生理功能就是受纳、腐熟水谷和化生气血。除化生气血须通过心肺外,其余全是由脾胃完成的,看不出肝胆的参与。所以人们常习惯地以脾胃为中焦之代词,以中气为中焦脾胃之气,即来源于此。
我们认为,虽胃主受纳,脾主运化,但脾胃对饮食物之消化、吸收与输送,没有肝胆的参与,是无法完成的。一方面肝的疏泄功能使气机调畅,有助于脾升胃降的协调,为脾胃的运化功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果肝的疏泄功能异常,不但影响脾的升清,也能影响胃的降浊,给食物消化带来不利;另方面肝分泌出的胆汁,贮存胆囊,在肝的疏泄功能作用下,胆汁及时下输小肠,可助饮食物之消化。所以唐容川《血证论》说:“木之性主于疏泄,食物入胃全赖肝之气以疏泄之,而水谷乃化。设肝之清阳不升,则不能疏泄水谷,渗泄中满之证,在所不免”。很显然,中焦“腐熟水谷”的功能,乃肝胆与脾胃配合共同作用的结果。说明肝与脾在生理上的关系是很密切的。
我们按照《内经》肝属中焦之论,不单纯是为了辨别肝的部位,其意义主要在于促使人们学习《内经》,重新认识中焦,重视肝胆在中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焦为肝胆脾胃所共居,非脾胃之所独居也;中气,非单指中焦脾胃之气,实为中焦肝胆脾胃之气也。
由于中气为中焦肝胆脾胃之气,因此,我们对李东垣《脾胃论》中之所谓提升脾胃之阳,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李氏升阳之所以必定除湿,是因为只有湿化,阳气才不被郁阻而上升。可以说,除湿是为升阳扫清障碍。李氏在除湿这个问题上,却非常重视“风胜湿”以治其标,健脾益气以治其本。其所用风药皆味辛,辛能散。“散”为肝性之所喜,能散肝郁使肝之疏泄功能正常。木能疏土,除湿以复脾胃之运化也。这就是李氏风能胜湿的实质,是借肝之疏泄功能以胜湿也。然风药辛散常用,实能耗气,且又暗伤肾水以损肝木之根也。所以用健脾益气以治其本者,不但免伤肝木,还可杜绝湿之再生。可见,李氏之所谓提升脾胃之阳,即提升肝脾之阳也。
由于中气为中焦肝胆脾胃之气,因此,我们对于“中气下陷”,又有了一个新的理解。所谓“中气下陷”,是中气不足,即肝脾虚弱而引起功能衰退的进一步发展。多见于胃下垂、肾下垂、阴挺、疝坠、脱肛及久痢、久泄、崩漏等病。对此等病证,不但当责之于脾,且当问之于肝。因肝主筋,脾主肉。肝气虚则筋弛,脾气虚则肉缓;肝气虚则气滞下重,脾气虚则气陷不升。故治此等证,法当升举肝脾。所以,李东垣《脾胃论》首用风药以升木气,升木以培土也。可知“中气下陷”为“肝脾之气下陷”,非独脾也。
由于中气为中焦肝胆脾胃之气,因此,我们对于中焦疾病就有了一个新的看法。肝胆与脾胃同居中焦,生理上是相互支持与制约的,所以,其病理变化也是相互累及,而症状也就相兼并见。在病理情况下,肝之病变最易影响脾胃。《金匮要略》云:“见肝之病,知肝传脾。”肝之病变,不外疏泄太过与不及。疏泄太过则肝气横逆,乘克脾胃,或为腹痛泻泄,或为呕吐反酸;疏泄不及,则肝气郁结,木郁壅 土,而为胸胁胀,脘痞不食,成为“肝胃不和”,或“肝脾失调”。同样,脾胃有病也会影响肝胆。如脾胃虚弱,血之生化不足,可使肝血亏损;脾胃气机窒塞,可致肝气郁结,甚则湿热蕴结于脾胃,熏蒸肝胆,可致胆汁泛滥肌肤,发为黄疸等。因此,对于中焦疾病或某些疑难病的治疗,既要问脾,也要问肝,不可徒执一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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