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和“攻邪论”批判
张大明
> 《中医研究》编辑部 郑州 4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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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元医家张子和所著《儒门事亲》书中,“汗吐下三法赅尽治病诠”一文,最能代表其“攻邪论”,文中曰--
“夫病之一物,非人身素有之也。或自外而入,或自内而生,皆邪气也。邪气加诸身,速攻之可也,速去之可也,揽而留之何也?虽愚妇愚夫,皆知其不可也。及其闻攻则不悦,闻补则乐之。今之医者曰:‘当先固其元气,元气实,邪自去。’世间如此妄人,何其多也!夫邪之中人,轻则传久而自尽,颇甚则传久而难已,更甚则暴死。若先固其元气,以补剂补之,真气未胜而邪已交驰横骛而不可制矣。惟脉脱下虚,无邪无积之人,始可补议补。其余有邪积之人而议补者,皆鲧湮洪水之徒也。今予论吐汗下三法,先论攻其邪,邪去而元气自复也。况予所论之法,谙练日久,至精至熟,有得无失,所以敢为来者言也。”[1]
从此段所言中可推知张子和的疾病观及治疗观。他认为病邪为正常人体本无之物,加诸身则病,故治疗即是将此病邪去除,邪去则体安。回顾医学发展史,可发现张子和之说与原始医学的疾病观及治疗观十分相似。
原始医学的疾病观认为,疾病是一种独立于人体而存在的实体,是外界加诸身体的异已的东西(“得病”一词即是这种疾病观在口语中的反映)。相应的治疗目的即是将“所得”去除[2]。或由巫师做法驱禳;或由巫医在脑袋上打孔,将病邪经孔驱走。甚至拷打精神病人,企图将附在病人身上的“魔鬼”打出去。
然而中医学在《内经》时期已经脱离了原始医学阶段,对疾病已有比较正确的认识。认为疾病不仅与外来因素(如六淫)有关,而更多的是因五脏阴阳关系的失常造成,故其治疗亦非是单纯的祛邪,而主要是“谨察阴阳之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
时至金元,张子和却放弃《内经》较为先进的疾病观及治疗观,仍执原始疾病观,不能不说是对《内经》的倒退。且不说与现代医学比,即使与金元时的主流医学观点相比,张子和的疾病观也显得相当简陋、原始,故其治疗观亦相应有原始与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
中医认为,即使有邪在身,也未必非要采取三法来“速攻”“速去”,尚须顾及病人的耐受力及邪正关系。众医家医疗实践中总结出了许多祛邪之法,讲究策略,富有哲理。《内经》具体提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毋伐天和”,“衰其大半而止”。其余还有边攻边补、先补后攻、攻补兼施、攻此补彼等法,运用时还要考虑标本缓急等。而非如张子和所主张之一味“速攻”、“速去”。
如果经过大量的中医临床实践,便会发现疾病是多种多样、复杂多变的,相应治疗也须相应丰富,三法岂可“赅尽”?所以坚持三法以应众病必然在实践中难以行通。张子和为使三法“赅尽”治病之法,于是又将三法泛化,把近似的祛邪之法,如引涎、嚏气、针剌、烙等,置于三法之下。但如此也不能“赅尽”,于是终于又放弃“赅尽”之论。承认“予亦未尝以此三法,遂弃众法”,用众法的比例在十之一、二。这样与前之“赅尽”之说又自相矛盾。
纵观全书,张子和之学术观点偏执,语言偏激,扬已贬人,有负气著书,自我辨解之嫌。究其原因,可能是其落后于《内经》的片面之说难为当时之主流医学所承认,从书中多有自我辨解之处可推测,当时攻击张子和之论者已不在少数,而张子和难与之一一苦辨,于是写作此书,阐述观点,列举病例,以自辨之。书中观点本文已论如前,至于书中所举以三法取效之众病例,初观之似乎可与子和所自夸之“至精至熟,有得无失”相互印证,但尚宜姑且观之,不宜急于将其作为有效论据。这是由于:其所举病例皆效(笔者统计了书中所收此类病例约140个,均有效),如此完美并不符合临床统计学规律,可推测其入书病例是“择优录取”的,而此类病例并不能正确反映事实,以此种病例自夸其术、自炫其能也是不老实的,不诚实,有违科学精神的。如果观仲景所著《伤寒论》,还可发现不少的因失治误治之坏病,而此书中病例皆均完美无缺,“有得无失”岂不怪哉!
总之,在金元四家中,张子和疾病观及治疗原始落后而偏激,难以在医疗实践中实行,为历代医学主流接受,“后人遂并其书置之”(《四库全书提要》),造成其术后继乏人,没而难彰,固有其理也。与之对比,余三家均有代表其学术观点的著名方剂传后,得到广泛运用,如刘完素之“防风通圣散”、李东垣之“补中益气汤”、朱丹溪之“大补阴丸”等。而张子和惯用之禹功散类却只是在《儒门事亲》中获效,难出此书。史就其三法之说而言,因其怪诞出格,而作为余三家的对立面与陪衬,可在医中占一席之地。故其实际价值,在医史而不在现实,是提供教训而非显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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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1]张海岑,赵法新,刘道清,胡永信.儒门事亲校注[M].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78,78
> [2]艾钢阳.医学论[M].科学出版社.19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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