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严格的“奇方”追求“奇效”为难患者,并为医生的无效施治开脱责任。
古代立方大多凭经验,没有什么理论。16世纪中叶,瑞士医生巴拉塞尔苏士(比李时珍大35岁)根据当时的化学思想,首次指明了草本医学中所使用的药物,真正起作用的是药物中的“精素”。为此,他通过结晶升华获得了人类第一个化学药物:愈创木酚。与这种寻求药物内在起作用的“精素”不同,中医立方则通过从药材的选择、药物的炮制、药物的收藏,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严格规定来追求“奇效”。细辛要水渍令直,蜈蚣要足朱为上,黄精要七蒸七晒,螵蛸要胶于桑树者,上党的人参,川西的当归,齐州的半夏,毒蛇含过的石头,总之,所有中药必须“产之有地,采之有时,制之有法”,才能奏效。此外,还有将药物分成上、中、下“性三品”以应天适时,把握君、臣、佐、使和“五味”“四气”的宜忌、标本、升降、沉浮的配伍法式以相宣摄。到了唐朝,气象变化也被引入了用药法式,于是又有了“四时宜忌”和“五运六气用药式”。此外,还有“不得违越”的剂型规定。甚至熬药用的水,烧火用的柴都是使中医方剂创造“奇效”的严格规定。
这样严格而奇异的立方不为别的,只为追求“奇效”。显然,这样严格的规定是很难做到的。于是就有“良方易得,好药难求”一说。立方如此严格,见效了自然是“奇方”的“奇效”;如果不见效,当然就是没有“好药”或“真药”了。由之,医生无效施治的责任被开脱得干干净净。而患者为了疾病的好转,不得不按照这些严格要求,爬山涉水、劳民伤财去寻求“真”“奇”的药物。现在我们知道,这些“真”“奇”的追求没有任何医学意义。
总览以上,这样的“仁术”何曾有丝毫的仁爱之心?今天,应该是我们彻底揭露“仁术”真相的时候了。
①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消耗人参最多的国家,其基本消耗目的是用它来改善人的活力,消除疲劳。19世纪,欧洲人依据中国人的这个习惯开始研究人参真实的药用价值。其结果,居然是否定性的。20世纪,美国人也开始了对人参的研究。但是,所有的研究都没有发现人参有任何确切的药用价值和营养价值。于是,经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 )严格审查确认,人参属于“一般认为安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食品,而不是药品。1970年代以来,医学界陆续发现了人参的许多副作用。由之,这个被列入“一般认为安全”的食品陆续有了一些安全防线,它告诫人们,重感冒,咯血,过敏,失眠,便秘,高血压患者不宜进食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