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肿瘤不是小病,特别是恶性骨肿瘤,病人在治疗的是很需要了解一下骨肿瘤的治疗原则,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骨肿瘤的治疗原则,以及如何进行手术治疗。
骨肿瘤治疗原则有以下几点:
1、骨肿瘤治疗强调早期综合治疗,以手术和化疗为主。若诊断明确尚无肺转移,应施行高位截肢术或关节离断术,随后化疗。
2、合并单一肺转移源者可同时施行截肢术和肺转移源切除术。
3、放射治疗对骨肿瘤不敏感,仅用于手术前、后之辅助治疗,或肿瘤不能切除或肺转移时应用。
4、骨肿瘤主要行综合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等。
5、自70年代以来,盛行大剂量化疗,应用于术前和术后,使骨肿瘤的治疗比率大大提高,五年生存率可超过50%。
恶性骨肿瘤的手术治疗是综合治疗方法中用得最多也最重要的方法。手术要力求彻底,以免复发,但应尽量保留肢体功能。对于恶性肿瘤应以抢救生命为主,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才可考虑保留肢体的问题。目前可选用的保肢方法有很多,下面是其中一部分:
人工假体置换术:由于肿瘤患者的个体化,肿瘤假体的制作亦需要个体化;
带血管蒂自体骨移植术:适用于股骨下段、胫骨上段、桡骨远端的恶性肿瘤,肿瘤广泛切除后宜作膝关节融合及肩、腕关节成形者;
异体骨及半关节移植术:优点是来源广泛,使用便利;能恢复骨的连续性和体积,重建关节结构,提供软组织的附着部位;骨重建完成后即可终生受用。缺点是可有排斥反应,要长时间避免负重,功能恢复迟;主要并发症为深部感染、骨吸收、骨不愈合、骨折、关节面塌陷、内固定松动断裂、晚期关节退变塌陷、关节不稳等。
人工关节-异体骨复合植入术:适用于股骨上下端恶性肿瘤广泛性瘤段截除后,作髋、膝关节功能的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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